南京“虐童案”养母上诉

2015-10-12  | 南京 王永 浦口 

  据京华时报因被认定用跳绳打养子致轻伤一级,今年50岁的李征琴被南京浦口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记者10日晚获悉,李征琴以此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为由,已正式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其无罪。

  9月28日至30日,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开庭审理,南京浦口法院一审判处李征琴有期徒刑6个月。10月10日晚,记者从李征琴的两名辩护律师王永杰、王常清处了解到,李征琴已向南京中院正式提出上诉。

  两律师认为,一审判决采信的由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法医鉴定程序违法,鉴定意见错误,“在该鉴定中,只有一名法医对孩子进行检查,却有两人签名,鉴定在4月8日出具,却倒签成4月5日,这个问题法庭已经确定,且浦口检察院还向公安部门发出纠违通知书。”

  王永杰称,“法医给出的鉴定内容显示,孩子是‘皮内出血’,依据公安部刑侦局在2013年出版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以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在 2013年出版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指南》,以及多名法医专家认定,‘皮下出血’才是轻伤,‘皮内出血’只属于轻微伤,依据这个,李征琴无罪。”

  另外,王永杰称,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家庭暴力案件,应当尊重被害人的意愿。被害人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就应当撤销案件,庭上,孩子及其亲生父母的律师多次提出撤销案件,浦口法院应当撤案。

  网友观点
    很菜
    好文
《南京“虐童案”养母上诉》摘要:子进行检查,却有两人签名,鉴定在4月8日出具,却倒签成4月5日,这个问题法庭已经确定,且浦口检察院还向公安部门发出纠违通知书。 王永杰称,法医给出的鉴定内容显示,孩子是‘皮内出血’,依据公安部刑...
相关文章在生母 养母与继父间纠结家庭审判
过早上幼儿园孩子容易生病主题:美丽的南京
MeHow精油滤芯上市,雾霾天还你自然清新的空气!
对比才知道,原来选择这些家电这么重要
岭子中心校召开期末全镇教职工大会
岭子中心校举行专家报告会
岭子中学多种形式禁止有偿补课
岭子镇中心小学顺利完成期末检测
岭子镇中心小学组织期末业务大检查
岭子中心校中心学校引导学生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岭子中心校开展寒假期间社会实践活动
岭子中心校与全体教师签订严禁教师有偿家教承诺

最近更新

 
热点推荐
在线背单词
关于我们 |  我的账户 |  隐私政策 |  在线投稿 |  相关服务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小精灵儿童网站
联系我们(9:00-17:00)
广告和商务合作qq:2925720737
友情链接qq:570188905
邮件:570188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