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二十七 国用考五(9)
按:以此二事观之,曾怀之为刻剥小人可知矣。
淳熙十六年二月,光宗受禅即位。蠲赦条画一依寿皇登极赦事理。
臣僚言:"绍兴三十二年赦止放官司债负,今乃易官司之司为公私之私。赦下之後,并缘昏赖者众,乃诏私债纳息过本者放,未过本者,免息还本,并缘昏赖者科罪。"
绍熙元年,臣僚言:"陛下嗣位之初,首议蠲贷,意州县可以均受其赐。今郡之督责於县者如故,县之诛求乎民者无所遗也。乞令诸路监司,将知名阙乏,县、道、诸郡公心共议蠲减无名之供,而後禁戢不止之取。一郡则通一郡之事力,而宽融所当减之县;监司则通一路之事力,而宽融所当减之州。期以一季,开具减放名色钱数闻奏。"诏可。
绍熙五年,宁宗即位登极赦,蠲放一如淳熙十六年故事。
庆元五年,臣僚奏:"乞蠲潭州科纳、承平时黄河筑埽铁缆钱、宁国府抱认废圩米。"从之(二项系攸县及宣城县民田亩内抱认科纳,今除之)。
嘉泰四年,前知常州赵善防言:"贫民下户,每岁二税但有重纳,未尝拖欠,朝廷蠲放,利归揽户、乡胥,而小民未尝沾恩。乞明诏自今郊霈与减放次年某料官物,或全料,或一半,其日前残零,并要依数纳足,则贫民实被宽恩,官赋亦易催理。"从之,开禧元年,诏免两浙身丁钱绢,自来年并除之。
右宋以仁立国,蠲租己责之事,视前代为过之,而中兴後尤多。州郡所上水旱、盗贼、逃移,倚阁钱榖,则以诏旨径直蠲除,无岁无之,殆不胜书。姑撮其普及诸路与所蠲名目颇大者登载於此。盖建炎以来,军兴用度不给,无名之赋稍多,故不得不时时蠲减数目,以宽民力。又西蜀自张魏公屯军关陕,以赵开为随军转运,军前支使馈,馈饷尤浩。故赋税茶、盐,榷酤,和买布、绢,对籴米粮,及其他名色钱物,锱铢必取,率是增羡,蜀民颇困。事定之後,凡无名横敛,不急冗费,多从蠲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