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卷五(上)(10)

2016-05-09  |  

  凡有疡者,受其药焉。

  [疏]“凡有”至“药焉”

  释曰:药即上五药是也。凡国中有疡,不须身来者,并於疡医取药焉。

  兽医掌疗兽病,疗兽疡。畜兽之疾病及疡,疗同医。畜,许又反,下同。

  [疏]注“畜兽”至“同医”

  释曰:此医唯疗家畜,不疗野兽,但畜兽义通,今以畜解兽,故畜兽连言之也。云“畜兽之疾病及疡,疗同医洪范者,以上之人,疾与疡别医;今此畜,病之与疡同在一医者,重人贱畜,故略同在一医也。

  凡疗兽病,灌而行之以节之,以动其气,观其所发而养之。疗畜兽必灌行之者,为其病状难知,灌以缓之,且强其气也。节,趋聚之节也。气谓脉气,既行之,乃以脉视之,以知所病。为,于伪反。聚,本亦作骤,同仕救反。

  [疏]“凡疗”至“养之”

  释曰:兽必先灌之者,郑云为其病状难知,故先灌而知缓之。以其瘦弱,且强其气力也。

  凡疗兽疡,灌而劀之,以发其恶,然后药之,养之,食之。亦先攻之而后养之。食,音嗣。

  [疏]注“亦先”至“养之”

  释曰:亦上《疡医》以五穀养之养。彼注先刮杀尽乃养之,此亦然,故云“亦先攻而后养之”也。

  凡兽之有病者、有疡者,使疗之,死则计其数,以进退之。

  [疏]“凡兽”至“退之”

  释曰:上《医师》云十全为上者,唯据疾医与疡医,不据兽医,故此云计其数而进退之。进退,亦谓据功过进退其禄也。

  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式法,作酒之法式。作酒既有米麹之数,又有功沽之巧。《月令》曰:“乃命大酋,秫稻必齐,麹蘖必时,湛饎必洁,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齐必得。”郑司农云:“授酒人以其材。”沽,音古。酋,将由反,下同。秫,音述。齐,戚才细反,下皆同,一读此,如字。蘖,鱼列反。湛,接廉反。饎,音昌志反。

  [疏]“酒正”至“酒材”

  释曰:酒正辨四饮,则浆之政令亦掌之。今直言掌酒之政令,不言浆之政令者,但据酒之尊者而言,其实浆亦掌之。云“以式法授酒材”者,式法谓造酒法式,谓米麹多少及善恶也。酒材即米麹蘖,授与酒人,使酒人造酒。既言兼掌浆人,则浆之法式及浆材亦授之。不言者,亦举尊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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