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字与写字教学的改革(3)

2008-10-18  |  

  语文课程标准的发展历程表明,越是力图把识字的认、写、讲、用同时推进的时候,却恰恰是在削弱、;忽视各自特点和规律。开始练习写字应该注重的是写的质量,要求写字的数量不代表学生真正会写的字的数量,如果打好基础,学生会写的字可以远远超过要求写的字。否则,急功近利的思路和做法会产生严重的负作用。1992年大纲一、二年级要求学会1150个字,2001年课程标准只要求会写800—1000个。会写汉字数量的降低,为学生打好写字的基础提供了机会和条件,学生可以摆脱疲于奔命地学习写新学的字,把节省出来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写字的基本功上。按照2001年课程标准的要求,如果识字取上限1800个,写字取下限800个,平均每学期认字450个,写字200个,多认少写的理念是鲜明的,多认是为了尽快阅读,少写是为了以后能够写好、写快。

  另外,对于低年级写字的要求也不能过分地拔高,一方面做不到,另一方面也容易误导实际的教学。1992年大纲对低年级写字的要求是,“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笔顺规则、间架结构和常用的偏旁部首。”“会按照田字格里的范字写字。”这里有三个要求存在问题。第一,要求掌握笔顺规则,容易造成教师和教材注重讲解笔顺规则的知识。要求学生记住或背诵这些知识,并不等于学生会按照笔顺规则写字。另外,既然是规则性的知识,相对而言应该严谨,一般的笔顺规则没有问题,但是有些字的笔顺出现了例外怎么办。第二,掌握间架结构,也容易产生注重间架结构的知识的倾向,同时汉字的形体结构也较为复杂,要求掌握汉字的间架结构是不太容易的,最多也只能是基本的间架结构。因此,2001年课程标准要求,“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笔顺规则用硬笔写字,注意间架结构。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强调在写字的过程中按照笔顺规则写字,并关注所写字的间架结构,及其安排、搭配的合理与匀称。注重写字过程中的指导,重在书写行为,而不是写字知识。第三,明确提出按照田字格的范字写字,会造成所有教材和教师都要求学生使用田字格。开始写字时让学生有所依傍是可以的,但是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要求只是在田字格里写,必然会不利于其它方法的探索和实验。因此,没有必要对此做明确的要求。另外,1992年大纲三年级写字要求“行款整齐,有一定的速度。”这样的要求也过高,学生通过两年的学习对书写单一的字才刚刚开始熟练,还很难照顾到行款问题。为此,2001年课程标准第二学段的要求是熟练地书写,第三学段才要求“行款整齐,有一定的速度。”这样的变化,也是强调写字基本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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