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课堂德育的三主体结构(2)

2008-10-18  |  

  (三)集体方面

  1.人际关系。集体参与教学活动,作为学校教学的基本单位接受着教师的教育,并且通过学生之间的交往影响班级成员,同时也发展自身。

  2.集体心理。集体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班级成员认同的信念、价值观、态度和行为方式,从而产生巨大的教育力量。

  3.集体行为。以实现教学目标为活动的起点和归宿,在铸造集体主义精神的同时,也塑造着学生的个性。

  面对班级教学的三主体结构,教师在实践中坚持个别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统一的原则已成为一种必然。运用这一原则的实践模式就是在教育学生个体的同时也教育集体,在教育集体的同时也教育学生个体。具体操作是:在对个别学生进行教育的时候,注意强化其集体的责任感、义务感和荣誉感,传播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对集体进行教育的时候,注意强调集体主义精神,良好班风、学风、考风的道德价值和每个成员为实现集体的教学目标应做出的努力。实践表明,只有正确地处理班级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把整体控制与个别化的调节反馈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教学三主体的协同运作。

  二

  集体,是教学的对象,也是实施集体教育的主体。

  哲学研究认为,实践的主体因其不同的社会结构可以划分为4种形式,即: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人类主体。“集团主体是指以一定的集体、团体、群体形式进行实践活动时所形成的主体”[2]。集体作为集团性主体,在实施集体教育实践中发挥着主力作用,具体表现在其吸引、推动、协调、激励班级成员在实现教学目标过程中所发挥的能动作用,不是任何一个教师和少数学生领袖所能代替的。这种主力作用本身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就是集体力”[3]。我们的研究表明,这种集体力是由集体自身创造出的凝聚力、驱动力和同化力结合而成的。

  1.凝聚力。这是指集体对其成员产生的一种吸引力或向心力。这种凝聚力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它能满足多数成员的多种心理需要,如求知的需要、交往的需要、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友谊的需要、成就的需要和创造的需要等等。

  2.驱动力。这是促进集体发展和班级成员个性发展的内动力。它主要是通过集体目标的激励、舆论的推动、社会助长、榜样示范、人际之间的互动等发挥作用,产生驱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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