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注重幼儿活动的过程(3)

2008-10-20  |  

  最后,教师要正确认识过程和结果的关系。注重活动的过程并不是视结果而不见。我们在注重过程的同时必须关注活动的结果。问题是:什么是活动的结果?过程和结果之间是什么关系?在重结果的教师眼里,结果指的是幼儿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因而在评价时,当然会以是否掌握了正确的知识技能作为唯一的标准。实际上这只是结果的一个方面。真正的活动结果应是幼儿所获得的全面发展。它不仅包括知识技能的掌握,同时还应包括智力的发展、良好品德行为习惯的形成、美感的发展等多个层面。以幼儿劳动“浇花”为例:在活动中,幼儿认识了水、花、壶、土灌等事物的特性;获得感性经验;观察力、想象力、思维力都得到发展;小肌肉群得到锻炼:手眼更加协调;爱劳动、爱护公物、爱护环境等良好品德行为得以培养:美感也得到发展…… 所有这些,才是这次劳动的真正结果,而非仅指幼儿浇花技能的获得。这些结果来自活动的过程,而非活动结束的一刹那。从这个意义上讲:过程即结果。  

  另外,从教育哲学的角度来讲,幼儿在活动过程中高扬的主体性(积极性、自由创造、个性的充分展现等)是教育的真正价值所在、幼儿主体性的发展是幼儿全面发展的灵魂、而主体性是活动过程中才得以发展,所以教师应注重活动的过程。   总之,幼儿教师必须转变陈旧的教育观念,重新审视幼儿活动及其过程的真正价值,树立正确的活动过程价值观。  

  二、注重活动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引导

  我们说幼儿的真正发展来自活动的过程,这是因为幼儿作为活动的主体,可以积极主动,有选择地接受活动的影响。然而,幼儿在活动中并不会自发地发展。我们强调幼儿   在活动中的主体性,并不意味着幼儿可以随心所欲。因为,一方面幼儿的知识、经验、能力以及整个发展水平都非常有限,这些都制约着活动的水平;另一方面,活动的材料、性质等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选择,这实际上也制约着幼儿的活动方式和活动过程,进而影响到幼儿的心理反映。这样,幼儿在活动中既是积极能动的主体。同时又是受客观规律制约的客体。这就需要教师积极参与到幼儿的活动当中并予以适应的引导。 教师的积极参与和引导是注重活动过程的关键,也是贯彻教师主导和幼儿主体相结合的教育原则的具体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活动前充分了解幼儿,制定明确的目的,选择恰当的方法上,而且也体现在活动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引导上。我们强调注重活动过程,即强调幼儿在活动过程中高扬的主体性和教师在   活动过程中有力的主导作用的完美结合。有经验的幼儿教师在这方面颇有体会。一位教师在体育活动“滚铁环”中的表现就很能说明问题。该活动的目的之一是使幼儿学会用铁钩推铁环,使铁环滚动、活动开始,教师给每个幼儿一个铁环,让幼儿自由玩。然后问:“你们是怎样玩的?”当幼儿说出自己的玩法后,教师及时设疑:“能不能不用手就让铁环滚起来呢?”幼儿纷纷想办法:有的用脚踢、有的将铁环级在石头上用头去碰,有的用竹杆打……教师也参与其中和幼儿一起探索,并在意用铁钩去推。幼儿觉得好玩、纷纷模仿。教师并没有迫不及待地传授技能,而是进一步设疑:“能不能使铁环滚得久一些呢?还是不能用手。”这问题更富有创造性。幼儿一边试验一边比赛,看谁的铁环最后倒下。教师依然参与其中,时而自已试验,时而做幼儿的裁判。教师有意地使用“推”的方法 的确滚得久。但有的幼儿用铁钩吊住铁环往后拉也可以使铁环长久不倒。很多的幼儿都找到了自己的方法,也有很多幼儿学会了老师的方法。最后,教师用一次小小的比赛结束了   活动。在评价小结时,教师没有以她的方法为标准去衡量幼儿是否成功,而围绕幼儿的好问。创造性及团结友爱等做文章。在整个活动中,教师始终是积极参与和引导的。她并没有将自己的方法强行传授给每一个幼儿,而是让每一个幼儿自由创造、动脑想办法。虽然真正达到活动目的的只是一部分幼儿(这一部分幼儿也是积极主动学习教师的方法的)但最可贵的是每个幼儿都找到了自己的方法。虽然教师并没有预见到活动的全过程,但她在活动过程中的细心观察、积极引导却体现了真正关注活动的过程。   有必要强调的是:教师的积极参与和引导并不等同于干涉和控制幼儿的活动。如果教师在参与引导的同时,将事先设计好的方案强加给每一个幼儿,那同样违背了“注重过程”的原则。积极参与和引导应有明确的目的。我们要防止幼儿随心所欲,但不能以牺牲的自由创造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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