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阅读问题(2)

2008-10-21  |  

  如何引导,关键在于父母。开始时可以给孩子讲些童话故事,让他们听懂,同孩子一道看书,并讲解其中的内容,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看书的兴趣。可以给孩子买些符合其年龄特点的书籍,但并非一定要给孩子买很多的书,比较好的做法是在孩子小的时候,利用节假日和一些休息时间,多带他去书店转转,告诉他们书的种类很多,读书可以使人变得聪明,从而激发孩子求知的欲望,使其认识到看书与看电视不一样,书中有很多在电视里看不到的东西。此外,还可以在孩子小的时候,多让他看些图文并茂的“小人书”,以此来开阔孩子的眼界,提高其阅读兴趣。当然,最为重要的是父母的榜样。有研究发现,成人阅读活动的模式对儿童的阅读影响很大,空闲时间读书和浏览报刊杂志的父母更有可能使孩子对文学感兴趣。年幼儿童想学习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看到他们所羡慕的人的所作所为。有些父母自己没有看书习惯,甚至自己在打扑克、看电视,却要孩子去看书,这对培养孩子爱看书的习惯显然是不利的。“启其蒙而引其趣”,是父母在培养孩子早期阅读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早期阅读应注意培养孩子的乐趣。

  俗话说,只有乐在其中,才能其味无穷。通过阅读使孩子切身体会到看书的乐趣,对培养孩子喜爱看书的良好习惯是很有好处的。通过看书,孩子得到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无形中培养了孩子的思考能力,丰富了想象力,促进了孩子的智力发展。看书不象看电视那样有直观、具体的形象,而是一种抽象地掌握知识的途径。

  看书学习是一种增知促德的好事。如果一个孩子在学习的过程中,日有所获,周有所得,年有所进,每一次学习都能使其产生“这是我自己学会的,做出来的”,“这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我真聪明”,“我越来越聪明”诸如此类的愉快情绪体验,他就不会视学习为一件“苦差事”,就必然会对学习产生浓厚兴趣。不仅不会厌学、逃学,而且还会愿意在“苦中作乐”、“苦中求乐”。

  第三,早期阅读应符合可“接受性原则”。

  读书能够使人明智,但这种阅读必须符合“可接受性原则”。所谓可接受性,就是说阅读的内容必须高于儿童已有的认知和理解水平,但经过儿童一定的努力,又必须能够为儿童所理解和接受。通俗地讲,犹如摘苹果一样,让孩子跳一跳便能够摘到为最好。

  有许多父母想帮助孩子,想朝着正确的方向鼓励,但是划不清关心孩子和施加压力两者之间的界限,片面地给孩子层层加码,甚至有的父母为了夸耀自己的孩子有天赋,在这种虚荣心驱使下,一味地给孩子大量的刺激,比如说硬性规定孩子每天要读多少页书,做多少算术题等等。殊不知,适宜、适量的刺激对促进孩子的智力发展有利,而过量的刺激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因此,过多地给孩子安排功课、运动和活动,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它可能剥夺了孩子的游戏、幻想和构思的时间。一个著名的核动力物理学家曾说,当他浸泡到浴缸里的时候,他获得了最好的灵感。玩是孩子的天性,最好不要剥夺孩子玩的权利,应该鼓励孩子在玩的过程中学习和阅读。我们要解放儿童;唯一的办法是还儿童以童年,这也是最明智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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