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理解幼儿数学教育,大力提倡为思维而教(3)

2008-10-22  |  

  幼儿数学教育:“为思维而教”

  我们提出“为思维而教”的教育原则,是为了根本扭转那种记忆式的数学学习,让幼儿真正感受到数学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的魅力。建议家长牢记以下几条:

  第一,逻辑观念的重要性远甚于数字的记忆。不必担心幼儿不会数数、不会计算,这都是由于他们还没有获得相应的逻辑观念。家长与其让幼儿死记硬背那些无法理解的数学,不如给幼儿提供有价值的逻辑

  经验。如,配对的活动可以发展幼儿的对应观念,排序的活动可以发展幼儿的序列观念,分类的活动可以发展幼儿的包含观念,等等。这些看起来和数学无关,却是幼儿学习数学所必备的基础。

  第二,立足具体经验,指向抽象概念。数学的本质在于抽象。但是幼儿的抽象数学概念不是凭空而来的,它必须建立在具体的经验基础之上。所以不要急于让幼儿进行抽象的符号化的数学运算,而要充分利用具体的实物,让幼儿获取数学经验。当幼儿有了丰富的数学经验之后,即便大人不教,他们也会举一反三。如幼儿经常有平分物体的经验(分蛋糕、分糖块、分苹果……等),他就很容易理解数学中的“二等分”的概念。遇到其它类似的问题,他也会主动迁移自己的知识。在幼儿阶段,不应强求计算的速度,而要注重给幼儿丰富的经验。

  第三,生活是幼儿数学知识的源泉。幼儿的数学知识来源于他的实际生活。幼儿在生活中遇到的是真实、具体的问题,真正是他“自己”的问题,因而最容易被幼儿所理解,解决起来也比大人给他的那些问题容易得多。同时,当幼儿真正有意识地用数学方法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时,他们对数学的应用性也会有更直接的体验,从而真正理解数学和生活的关系。例如,数字可以表示什么意思?面对抽象的数字符号,幼儿很难理解“数字就是表示多少”。但我们可以和孩子一起去寻找:生活中哪里有数字?它们表示什么?这样幼儿就很会得到很多具体而丰富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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