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衡量幼儿的有效学习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提到,“教师应自觉地运用评价手段,了解教育活动对幼儿发展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以利调整、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应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以便为幼儿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和条件,提高教育效益。”那么,如何衡量幼儿的有效学习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标准1:幼儿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积极主动的态度和能力,是幼儿主体性素质结构中的重要成分,也是我们在学前教育阶段所要着重培养的学习态度和能力。创设一定的条件去引导和激发幼儿参与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培养他们对学习活动本身的兴趣与好感,可以使幼儿获得主动学习的经验,产生成就感,获得自信心,并对以后的学习活动产生正向的、积极的影响。
实现积极主动的条件1:教学的内容、方式方法等与学习者学习的需要、兴趣和特点一致。条件2:学习任务与现有发展水平匹配,符合最近发展区。条件3:不受外部命令和纪律控制,有自主选择和变通的可能性。此外,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创设并有效地利用环境促进幼儿的发展。比如,幼儿园的空间、设施、活动材料和常规要求应有利于引发幼儿的主动探索和幼儿间的交往;教师的态度和管理方式应有助于形成安全、温馨的心理环境;言行举止应成为幼儿学习的良好榜样。
标准2:有意义学习
有效学习的标志首先不应当是看幼儿是否记住了成人所传授的概念,而应当看他们是否真正理解这些概念,是否能够运用这些概念去理解他们的实际生活。奥苏伯尔实质上提出了评价教学活动效果的质量标准,即“有意义学习”。“有意义学习”实质上说明了教学内容与学习者认知发展水平之间的匹配关系对于教学活动成效的意义。
一种教学活动要成为“有意义的学习”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学习内容的有意义性。2、学习方式方法的有意义性。3、学习结果的有意义性。要真正做到有意义,教师应该:1、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耐心倾听,努力理解幼儿的想法与感受,支持、鼓励幼儿大胆探索与表达。2、关注并敏感地察觉幼儿在活动中的反应。当按计划进行的活动或提供的材料不能引起所期望的反应时,教师应主动反思,寻找原因,及时调整活动计划或教育行为,使之适合于幼儿的学习。3、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教育的时机,提供适当的引导。4、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已有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用适当的方式给予帮助和指导,使每一个幼儿都能感受到安全、愉快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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