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幼教现状与对策研究(7)
2.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
制定关于农村开展社区早期教育活动的相关规定,对早期教育的活动形式、内容、教师来源、活动频率、玩具设备和档案资料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基层单位相继建立了早期教育的等规章制度。例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在社区通过展板、演出、教育咨询、活动等形式,宣传学前教育条例、科学育儿知识等、充分利用一切机会为社区早期教育提供服务。
3.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创设良好的早期教育环境
教育、卫生保健、财政、妇联、计划生育等部门齐心协力参与早期教育。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并对早期教育进行业务指导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困难和问题,确定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卫生保健部门负责提供医疗、卫生、防疫等的技术、业务咨询服务等;妇联、团委与教育部门一起进入农户进行动员工作,宣传早期教育知识并指导家长育儿、参与各幼儿园举办的亲子活动、育儿沙龙;财政部门负责多渠道筹措幼教经费,创设良好的早期教育环境。
从我国幼儿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政府提出的目标来看,如果仅仅依靠托幼机构的力量,是难以为每个幼儿提供接受幼儿教育的机会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开展并加强幼儿园、家庭与社区之间的合作,“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挖掘当地人力、物力资源,采取多渠道、多形式,提供与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的保育和教育、以满足学前儿童发展及家长教育子女的需要。”如果政府能把婴幼儿早期教育纳义务教育范畴,相信我们的早期教育会有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冯晓霞等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施行)》解读 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2年4月第一版
[2] 李生兰《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合作共育的研究》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3] 李生兰《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