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二次伤害事件引发的思考(2)

2014-02-13  |  

  案例

  一天上午10:00,幼儿正在自由活动,瑶瑶面朝椅背跪在椅子上玩,不慎跌倒,手指被压在椅背下,教师听到哭声后过来简单安慰几句又走开了。中午,瑶瑶的右手小指肿得厉害,教师用红花油给她按摩,试图消肿。下午4:05,奶奶来接瑶瑶,教师告诉她孩子今天跌倒压到手了。奶奶看孩子小指肿得很厉害,直喊疼,就带孩子到医院拍片,最终被诊断为小指骨折,并且错位。因医生要下班,只能等到第二天再手术。

  晚上9:00,瑶瑶爸爸下班回家,看到女儿疼得无法入睡,十分心疼,他打电话给园长要求给个说法。园长连忙道歉,在了解具体情况后随即和当事教师上门探枋,向家长致歉,承诺承担所有医疗费用。

  最终瑶瑶在两位教师的轮流陪护下痊愈出院。家长的怒气虽得以平息,但瑶瑶的小指里留下了一根钢钉,她的小指再也不可能像别人那样灵活了。

  分析

  瑶瑶的危险行为未能得到及时制止,导致骨折事件的发生,这本来是一起正常的意外伤害事件。

  但是当事教师的不当处理对瑶瑶造成的二次伤害,却是能够避免的。在整个事件中,当事教师的安全意识极其淡薄,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当事教师缺乏意外伤害报告意识

  幼儿园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有明确要求:发生意外伤害时,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向保健医生、园领导等相关人员报告, 不漏报不瞒报。瑶瑶摔倒后,当事教师没有告知园长、家长,甚至连配班教师都没有告知就草率地自行处理,说明她完全没有意识到幼儿健康无小事,需要慎重、专业地进行处理。

  2.当事教师缺乏最基本的医学常识

  稍微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红花油是舒筋活血的,受伤48小时后方能使用。孩子受伤才两个小时,当事教师就给孩子涂抹红花油按摩,无疑是雪上加霜。另外,按摩还造成骨头错位。因为无知,教师好心办了坏事,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

  3.当事教师缺乏家园沟通意识

  瑶瑶受伤后,教师压根儿就没有想到通知家长,等到家长来接孩子时,也只是轻描淡写地告知,延误了孩子治疗的时间。看着孩子在疼痛中煎熬,家长产生抱怨情绪应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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