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译注》卷十四 乐论第二十(7)

2014-11-12  |  

  [原文]

  20.10 且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1);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穷本极变(2),乐之情也;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墨子非之,几遇刑也。明王已没,莫之正也(3)。愚者学之,危其身也。君子明乐,乃其德也(4)。乱世恶善,不此听也。於乎哀哉(5)!不得成也。弟子勉学,无所营也(6)。

  [注释]

  (1)和:《礼记·乐记》、《史记·乐书》均作“情”,疑原本作“和情”,后人为求对文而删一字,反使文义不完整了。(2)穷:穷究,深入到极点。本:指本性。极:达到最高限度。变:化,指感化人心改变风俗。穷本极变:与 20.5 所说的“入人也深”、“化人也速”含义相承。(3)王:纠正。(4)德:宜作“仁”,因为上下文都押韵,这一句也当押韵。(5)於(w&乌)乎:同“呜呼”。(6)营:通“荧”,惑乱。

  [译文]

  况且音乐,是协调人情时不可变更的手段;礼制,是治理社会时不可更换的原则。音乐使人们同心同德,礼制使人们区别出等级的差异。所以礼制音乐的纲领,可以总管人们的思想了。深入地触动、极大地改变人的心性,是音乐的实际情形;彰明真诚、去掉虚伪,是礼制的永恒原则。墨子反对它们,近乎犯罪。圣明的帝王已经死去,没有人来加以纠正。愚蠢的人学习他,会危害自己的生命。君子彰明音乐,这才是仁德。混乱的社会厌恶善行,不听这提倡音乐的话。唉呀可悲啊!音乐因此而不能见成效。学生们努力学习吧,不要因为墨子的反对而有所迷惑啊。

  [原文]

  20.11 声乐之象:鼓大丽(1),钟统实(2),磬廉制(3),竽、笙、箫、和、筦、籥发猛(4),埙、篪翁博(5),瑟易良(6),琴妇好(7),歌清尽,舞意天道兼。鼓,其乐之君邪?故鼓似天,钟似地,磬似水,竽、笙、箫、和、筦、籥似星辰日月,鞉、柷、拊、鞷、椌、楬似万物(8)。曷以知舞之意?曰:目不自见,耳不自闻也,然而治俯仰诎信进退迟速莫不廉制(9),尽筋骨之力以要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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