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自传-29(4)
这也是重复是怎样起作用的一个实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每天每个小时都这样做,仅仅是因为消遣而读书,读的过程中既不思考,也没有存心要记住读的东西。整个过程就像对待《圣经》上一段非常熟悉的诗篇那样。多少年来,你挤干了诗篇里的汁水,剩下的仅是个干瘪的壳壳。但是至少你是知道壳壳的来龙去脉的吧。不过如今这件事,显然我是仅将壳壳保留了下来却很快就将壳壳是哪里来的忘记了。一两年来,它被保存在朦胧的记忆中,等到后来需要献词时,它就跑了出来,可我却认为那是自己美妙幻想的产物哩。
我还是新手,还什么都不懂得。人类心理的奥秘对我来说还是一本未打开的书。我愚蠢地将自己看成一个顽固而又不可原谅的罪人。我给霍姆斯博士写了封信,将这丢人的事和盘托出,并用饱含热情的语言让他相信我是无意犯下这个罪孽的,并且自己还一直不知道,直到如山的铁证放到了我的面前。我将他的回信给弄丢。我宁愿丢掉一个叔叔或是伯伯,这我多的是,他们中的不少人都并没有对我提供什么真正的帮助,但是这封信啊,可真是无价之宝。它是不可缺少的,千金难买。
那封信上,霍姆斯博士善意地对这件事的整个经过大笑了一番,并用令人高兴的语句对我说了很多,他说,无意识的剽窃没有任何罪过。说我天天这样干,他也天天这样干,世界上每一个写字的或是说话的活着的人都在天天这样干,而且不只是一两回,只要一张嘴就是这样的。我们的用词,从精神层面来说,可以说是我们所阅读的东西通过各种渠道投射下的影子。我们自己所用的那些得意的词汇,其实绝对不是来自于我们自己,也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无非是按照我们自己的脾气、性格、环境、教育以及社会关系所做出的些微修改罢了。只是这些微小的修改,令它同别人的表达方式区别开来,并打下了我们所特有风格的烙印,暂时算是我们自己的东西。其他的全部都是些陈年宿货,不过是千万年来世世代代的人们所说过的陈词滥调罢了!
从这以后,已有三十多年了,我自己能够体会得到,霍姆斯的话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