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自传-51(3)
他给了我们一些自己的建议,实际上,他的意思是说,生意有生意的规矩、习惯和法则,那是正确的,但文人的名誉就是他自己的生命。假如一定要进行选择的话,他能够忍受在钱的方面穷一些,但在品德方面却不能差了分毫,所以你必须一分一毫地赚回来,将欠债还清爽。
我的侄子,也就是故去的塞缪尔·伊·莫菲特——本身也是个文人——他也这么看,他认为这事非常自然。此时此刻,我提到他,只不过是为了将他那句已经传遍全球的名言回忆一下:“荣誉不是法令所能管得到的事情。”
事情便这样定了下来。我不能一直闲散下去了,必须振作精神,东山再起,再次干起来。我必须写出一本接一本的书来,我必须重新返回讲坛去。我的妻子鼓励我说四年中,我便能够将所背的债还清,而罗杰斯先生则更为谨慎、保守些,也更加大方。他说,我希望多少年便是多少年——开始的话,不妨是七年,他这是在说笑话,如果他不开玩笑的话,那便是睡着了。我在私下里想,其实他所说的七年,可能会比克莱门斯夫人所说的四年要更切合实际一些。
我向来都对自己的复出充满信心,不过有一天,我却被吓了一跳——这一次,可将我吓得非常不轻。那天,我在无意中听到了罗杰斯先生以及两个有经验的实干家的简短对话:
头一位实干家:“今年克莱门斯有多大啊?”
罗杰斯先生:“五十八岁。”
头一位实干家:“一个五十八岁的人,有百分之九十五的可能是再也起不来了。”
第二位实干家:“你不妨说成是百分之九十八,那样会更加正确些。”
原来生活竟是如此残酷!原来我不被人看好竟是如此地有理由!
好多天以来,他们这些真实的对话都一直在我心中回荡,激起了种种令我感到不安的凶兆,任我怎么排解都排解不开。就我所见到的来说,像我这样的情况,能够说是没有什么排解的余地了。如果真的像他们所议论的那样,一个五十八岁的人,有百分之九十八是失败了便再也站不起来了,那我还能拥有百分之九十九和百分之百的运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