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七十 郊社考三(3)

2016-05-03  |  

  有司奏:"按:魏代郊天值雨,更用後辛。晋代顾和亦云更择吉日,徐禅云晋代或丙或庚,并别有义。""且武帝十二月丙寅受禅,二年十一月庚寅冬至,祀天於圜丘,非专祈榖。又按《郊特牲》受命於祖庙,作龟於祢宫者,谓告之,退而卜。则告义在郊,非告日也。今日虽有迁,郊祀不异,不应重告。"徐爰议以为:"郊祀用辛,何偃据《礼》,不应更告。毛血告牷之後,虽有事,得更应有司行事,不容迁郊。"参议:"宜於遇雨迁用後辛,不重告。"诏可。

  南郊自魏以来,多使三公行事。

  三年,移郊兆於秣陵牛头山西,在宫之午地(徐爰曰:"《礼记》:燔柴於泰坛,祭天也;迎日於南郊,就阳位也。晋代过江,郊祭悉在北,或南出道狭,多於已地。大宋造邦维新,宜移郊正午,以定天位。")。

  五年,有司奏郊用三牛。孝武崩,废帝以郊旧地为吉祥,移置本处。

  齐高祖受禅,明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而无配,牺牲之色因晋、宋故事。

  武帝建元五年,正月,祀南郊。自兹以後,间岁而祀(时有司奏:"前代嗣位,或因前郊年,或自更始。今年正月已郊,未审明年应郊与否?"尚书令王俭议:" 检晋明帝太宁五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即郊。简文咸安二年南郊,其年七月崩,孝武帝即位,明年改元,亦郊。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其年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改元,亦郊。此二代明例,差可依仿。"祭酒张绪等并同。诏可)。

  永明元年,立春前郊祀(王俭启云:"按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郊,其月八日立春。此近代明例,不以先郊後春为嫌,无烦迁日。"帝从之)。郊坛圆兆外内起瓦屋,形制宏壮(散骑常侍庾昙崇启云:"祭天尚质,秦、汉以来,郊兆坛域无立宫室,以明谦恭。"诏付外详。博士贺瑒议:"《周礼》:王旅上帝,张毡案。以毡为床於幄中,不闻郊所置宫宇也。"虞炎议:"汉之郊祀,天子自竹宫遥拜,息殿去坛既远,奉祀毕,旋息於此,无嫌。"祠部郎中李撝议:"《周礼》:凡祭祀张其旅幕,张尸次。尸则有幄。郑仲师云:尸次,祭祀之尸所居更衣帐也。凡祭之文,既不止於郊祀;立尸之言,理亦关於宗庙。古则张幕,今也房屋,宗庙旅幕可变为栋宇;郊坛毡案,何为不转制檐甍?"遂不行昙崇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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