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五十三 兵考五(6)

2016-05-03  |  

  元丰二年,以兖、郓、齐、济、滨、棣、德、博民饥,募为兵,以补开封府界、京东、西将兵之阙。又诏:"在京俸钱七百以下,选募马步军万五千人;开封府界及本路共选募义兵保甲四万人;如泾原五千人不足,於秦凤路选募。"

  四年,诏:五路义勇,悉改为保甲。

  上曰:"河东修义勇强壮法。又令团集保甲,如何?"安石对曰:"义勇须隐括丁数。若因团集保甲,即一动而两业就。今既遣官隐括义勇,又别遣官团结保甲,即一事分为两事,恐民不能无扰。"上曰:"保甲不可代正军上番不?"安石曰:"俟其习熟,然後上番。然东兵技艺亦弗能优於义勇、保甲,臣观广勇、虎翼兵固然。今为募兵者,大抵皆偷惰顽猾、不能自振之人。为农者,皆朴力一心听令之人。以此校之,则缓急莫如民兵可用。"冯京曰:"太祖征伐天下,岂必用农兵?" 安石曰:"太祖时接五代,百姓困极,公侯多自军中起,故豪杰以从军为利。今百姓安业乐生,而军中不复有如乡时拔起为公侯者,即豪杰不复在军,而应募者大抵皆偷惰不能自振之人而已。"帝曰:"兵之强弱在人。五代兵弱,至世宗而强。"安石曰:"世宗所收,亦皆天下强梁之人,此其所以强也。"帝卒从安石议。帝曰:"保甲、义勇有刍粮之费,当预为之计。"安石曰:"当减募兵,取其费供之。所供保甲之费,才养兵十之一二。"帝曰:"畿内募兵之数已减於旧。强本之势,未可悉减。"安石曰:"既有保甲代其役,即不须募兵。今京师募兵,逃死停放,一季乃数千,但勿招填,即为可减。然今厢军既少,禁兵亦不多。臣愿早训练民兵。民兵成,则募兵当减矣。"

  是年,府界、河北、河东、陕西路会校保甲,都保凡三千三百六十六,正长、壮丁凡六十九万一千九百四十五。岁省旧费缗钱一百六十六万一千四百八十三,岁费缗钱三十一万三千一百六十六,而团教之赏,为钱一百万缗有奇不与焉。凡集教、团教成,岁遣则谓之提举按阅,率以近臣挟内侍往赏钱,给按格令从事。诸路皆以番次艺成者先按阅,率五六岁一遍。独河东以金帛不足以赏,乃至十一岁。上。诏晋人勇悍,俗尚武事,又介居二虏之间,讲劝宜不可後,其加赐缗钱十五万焉。其系籍义勇、保甲及民兵(熙宁九年之数),合七百一十八万二千二十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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