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八十二 经籍考九(9)

2016-05-03  |  

  按:此即献帝时应劭所上仲舒《春秋断狱》,以为几焚弃於董卓荡覆王室之时者也。仲舒,通经醇儒,三策中所谓任德不任刑之说,正心之说,皆本《春秋》以为言。至引"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以折江都王,尤为深得圣经贤传之旨趣。独灾异之对,引两观、桓、僖、亳社火灾,妄释经意,而导武帝以果於诛杀,与素论大相反,西山真公论之详矣。《决事比》之书,与张汤相授受,度亦灾异对之类耳。帝之驭下以深刻为明,汤之决狱以惨酷为忠,而仲舒乃以经术附会之。王、何以老、庄宗旨释经,昔人犹谓其罪深於桀、纣,况以圣经为缘饰淫刑之具,道人主以多杀乎!其罪又深於王、何矣!

  又按:《汉 刑法志》言: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下,张汤以峻文决理,於是见知腹诽之狱兴。《汤传》又言,汤请博士弟子治《春秋》、《尚书》者补廷尉史。盖汉人专务以《春秋》决狱,陋儒酷吏,遂得以因缘假饰。往往见二传中所谓责备之说、诛心之说、无将之说,与其所谓巧诋深文者相类耳。圣贤之意,岂有是哉!常秩谓孙复所学《春秋》,《商君》法耳,想亦有此意。

  ※《春秋释例》十五卷

  晁氏曰:晋杜预注。凡四十部。集《左传》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偕显其同异,从而释之,发明尤多。昔人称预为"《左氏》忠臣",而预自以为有《传》癖,观此尤信。

  陈氏曰:唐刘蕡为之序。

  《崇文总目》:凡五十三例。

  ※《左氏膏肓》九卷

  《崇文总目》:汉司空掾何休始撰。答贾逵事,因记《左氏》所短,遂颇流布,学者称之。後更删补为定。今每事左方辄附郑康成之学,因引郑说窜寄何书云。书今残逸,第七卷亡。

  陈氏曰:何休著《公羊墨守》等三书,郑康成作《针膏肓》、《起废疾》、《发墨守》以排之。休见之,曰:"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今其书多不存,惟范甯《榖梁集解》载休之说,而郑君释之,当是所谓《起废疾》者。今此书并存二家之言,意亦後人所录。《馆阁书目》阙第七篇,今本亦正阙宣公,而於第六卷分文十六年以後为第七卷,当并合。其十卷止於昭公,亦阙定、哀,固非全书也。而错误殆未可读,未有他本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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