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八十二 经籍考九(7)

2016-05-03  |  

  陈氏曰:晋豫章太守顺阳范甯武子撰。甯尝谓王、何之罪,深於桀、纣,著论以排之。仕为中书侍郎。其甥王国实惮之,乃相驱扇,因求外补。抵罪,会赦,免。甯以为《春秋》惟《榖梁氏》无善释,故为之注解。其序云升平之末,先君税驾於吴,帅门生故吏、兄弟子侄研讲六籍三传。盖甯父汪为徐、兖二州北伐失利,屏居吴郡时也。汪没之後,始成此书。所集诸家之说,皆记姓名,其称"何休曰"及"郑君释之"者,即所谓《发墨守》、《起废疾》也;称"邵曰"者,甯从弟也;称"泰曰"、"雍曰"、"凯曰"者,其诸子也。汪,范晷之孙,晷在《良史传》。自晷至泰,五世皆显於时,甯父子祖孙同训释经传,行於後世,可谓盛矣。泰之子晔,亦著《後汉书》,以不轨诛死,其家始亡。

  ※《春秋繁露》十七卷

  晁氏曰:汉董仲舒撰。史称仲舒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属数十篇,十馀万言,皆传於後世。今溢而为八十二篇,又通名《繁露》,皆未详。《隋》、《唐》卷目与今同,但多讹舛。

  《崇文总目》:其书尽八十二篇,义或宏博,非出近世,然其问篇第亡舛,无以是正。又即用《玉杯》题篇,疑後人取而附著云。

  陈氏曰:按《隋》、《唐》及《国史志》,卷皆十七,《崇文总目》凡八十二篇,《馆阁书目》止十卷,萍卿所刻亦财三十七篇。今本乃楼攻媿得潘景宪本,卷篇皆与前志合,然亦非当时本书也。先儒疑辩详矣,其最可疑者,本传载所著书百馀篇,《清明》、《竹林》、《繁露》、《玉杯》之属,今总名曰《繁露》,而《玉杯》、《竹林》则皆其篇名,此决非其本真。况《通典》、《御览》所引,皆今书所无者,尤可疑也。然古书存於世希矣,姑以传疑存之可也。又有写本作十八卷,而但有七十九篇,考其篇次皆合,但前本楚庄王在第一卷首,而此本乃在卷末,别为一卷;前本虽八十二篇,而阙文者三,实七十九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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