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九十四 经籍考二十一(3)

2016-05-03  |  

  陈氏曰:尤为漏略。

  ※《唐建中实录》十卷

  《崇文总目》唐史馆脩撰沈既济撰。起大历十四年德宗郎位,尽建中二年十月既济罢史官之日。自作五例,所以异於常者:举终必见始;善恶必评;月必举朔;史官虽卑,出入必书;太子曰薨。自谓"辞虽不足,而书法无隐"云。

  ※《唐德宗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裴垍等撰。起即位,尽贞元二十一年,凡二十五年。元和二年,诏蒋乂、樊绅、林宝、韦处厚、独孤郁同脩。五年,垍上之。

  ※《唐顺宗实录》五卷

  晁氏曰:韩愈撰。起贞元二十一年乙酉正月,止永贞元年丙戍八月。初,愈撰录禁中事为切直,阉宦不喜,訾其非实,文宗诏路隋刊正。隋建言"众议以刊脩非是。李宗闵、牛僧孺谓史官李汉、蒋系皆愈之婿,不可参撰,俾臣下笔。臣谓不然。且愈之所书,非己自出,元和以来,相循逮今。汉等以嫌,无害公谊。请条其甚谬误者,付史官刊定。"诏摘去元和、永贞间数事为失实,录不复改。

  陈氏曰:按《志》称韩愈、沈传师、宇文籍撰,李吉父监脩。《新史》谓议者閧然不息,卒窜定无完篇,以阉宦恶其书禁中事切直也。

  ※《唐宪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尽元和十五年。初,穆宗长庆二年,诏监脩国史杜元颖与史官韦处厚、路隋、沈传师、郑澣、宇文籍等脩《元和实录》,未及成书。太和四年,隋与苏景胤、陈夷行、李汉、蒋系续成上之。统例取舍,皆出处厚焉。

  陈氏曰:按《志》称沈传师、郑澣,宇文籍、蒋系、李汉、陈夷行、苏景裔撰,盖前後史官也;又称杜元颖、韦处厚、路隋监脩,亦前後宰相也。

  ※《唐穆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尽长庆四年。按《文宗实录》:太和四年,隋与苏景裔等上《宪宗实录》,後有王彦威、杨汉公、苏涤、裴休并为史官去。

  ※《唐敬宗实录》十卷

  晁氏曰:唐李让夷等撰。起长庆四年甲辰即位,止宝历二年丁未,凡三年。武宗会昌中,诏史官陈商、郑亚同脩,让夷监脩,书成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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