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九十四 经籍考二十一(7)

2016-05-03  |  

  王氏《挥麈录》曰:《英宗实录》,熙宁元年曾宣靖提举。王荆公时巳入翰林,宣靖自为之,兼实录修撰,不置官属,成书三十卷,出於一手。东坡先生尝语刘庄舆羲仲云:"此书词简而事备,文古而意明。为国朝诸史之冠。"

  ※《神宗实录》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曾布等撰。起藩邸,止元丰八年三月,凡十九年。

  ※《神宗朱墨史》二百卷

  晁氏曰:元祐元年,诏修《神宗实录》,邓温伯、陆佃修撰,林希、曾肇检讨,蔡确提举。确罢,司马光代。光薨,吕公著代。公著薨,大防代。六年奏御。赵彦若、范祖禹、黄庭坚後亦与编修,书成赏劳,皆迁官一等。绍圣中,谏官翟思言:元祐间,吕大防提举实录,祖禹、庭坚等编修,刊落事迹,变乱美恶,外应奸人诋诬之说。命曾布重行修定。其後奏书,以旧录为本,用墨书,添入者用朱书,其删去者用黄抹,巳而将旧录焚毁。宣和中,或得其本於禁中,遂传於民间,号"朱墨史"云。

  陈氏曰:绍圣中,蔡卞、林希等重修,前史官由是得罪。其书大抵以安石《日录》为主,陈瓘所谓"尊私史而压宗庙"者也。

  ※《神宗实录考异》二百卷

  陈氏曰:监修解梁赵鼎元镇、史官成都范冲元长等撰进。建炎初,有绍重修,绍兴六年,先进呈五十卷,六年正月书成。"考异"者,备朱墨黄三书而明著其去取之意也。阙百六十一至百七十一卷。初,蔡卞既败旧录,每一卷成,纳之禁中,盖将泯其迹,而使新录独行,所谓朱墨本者不可得而见也。及梁师成用事,自谓苏氏遗体,颇招延元祐诸家子孙若范温、奏堪之流。师成在禁中见其书,为诸家人道之,诸人幸其书之出,因曰:"此不可不录也。"师成如其言。及败,没入。有得其书者携以渡江,遂传於世。呜呼,此可谓非天乎!

  ※《哲宗前录》一百卷,《後录》九十四卷

  晁氏曰:蔡京撰。《前录》起藩邸,尽元祐七年十二月;《後录》绍圣元年正月,尽元符三年正月,共十三年。京之意以宣仁垂帘时政非出於上,故分《前》、《後录》,盖厚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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