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九十四 经籍考二十一(5)

2016-05-03  |  

  ※《晋高祖实录》三十卷,《晋出帝实录》二十卷

  陈氏曰:监修窦正固,史官贾伟、王伸、窦俨等撰。周广顺元年上。正固字体仁,同州人。相汉,至周罢,归洛阳,国初卒。

  ※《汉高祖实录》十七卷

  陈氏曰:监修苏逢吉,史官贾伟等撰。乾祐二年上。书本二十卷,今阙末三卷。《中兴书目》作十卷。

  ※《汉隐帝实录》十五卷

  陈氏曰:张昭等撰。事巳见前。

  ※《周太祖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张昭等撰。显德五年上。昭即昭远,字潜夫,濮上人。避汉祖讳,止称昭,逮事本朝,为吏部尚书。开宝五年卒。

  ※《周世宗实录》四十卷

  陈氏曰:监修官晋阳王溥齐物、修撰范阳扈蒙日用撰。

  ※《蜀高祖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伪蜀李昊撰。高祖者,孟知祥也。昊相知祥子昶时被命撰。起唐咸通甲午,终於伪明德元年甲午,凡六十一年。

  ※《太祖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沈伦撰。太平兴国三年,诏李昉、扈蒙、李穆、郭贽、宋白、董淳、赵邻几同修,伦总其事。更历二载,书成。起创业,迄山陵,凡十七年。淳化中,王禹偁作《箧中记》,叙云:"太祖神圣文武,旷世无伦,自受命之後,功德日新,皆禹偁耳目所闻见。今为史臣,多有讳忌而不书,又上近取实录入禁中,亲笔削之,禹偁恐岁月浸久,遗落不传,因编次十馀事。"按禹偁所言,虽未可尽信,然咸平、祥符间,亦以所书漏落,一再命儒臣重修,多所增益,故有三本传於世。

  ※《重修太祖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李沆等撰。咸平中,真宗以前录漏略,诏钱若水、王禹偁、李宗谔、梁颢、赵安仁重加刊修,吕端监修。端罢,沆代。二年,书成奏御。沆表云:"前录天造之始、国姓之源,发挥无取,削平诸国,僭主伪臣,颇亡事迹。今之所正,率由典章,又益诸臣传一百四人。"按书太宗不榷市,及杜太后遗言,与司马温公所书不同,多类此。

  陈氏曰:监修国史肥乡李沆太初、史官集贤院学士河南钱若水淡成等重修。初,上命李至、张洎等修太祖史,未成。及咸平元年,《太宗实录》成书,以太祖朝事多漏略,故再命若水修撰。二年,书成上之。卷首有沆《进书表》,叙前录之失及新书刊修条目甚详。同修者直馆饶阳李宗谔昌武、东平梁颢太素、直集贤院河南赵安仁乐道。李焘云:"世传太祖自陈桥推戴,马上约束诸将,本太祖圣意,前录无太宗叩马之语,乃後录所增也。"然则焘亦尝见旧录也邪?近闻士大夫家亦多有之,求之未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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