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版五年级语文上《寄扬州韩绰判官》相关资料
《寄扬州韩绰判官》是唐代诗人杜牧离开扬州以后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此诗着意刻画深秋的扬州依然绿水青山、草木葱茏,二十四桥月夜仍然乐声悠扬,调侃友人生活的闲逸,表达了作者对过往扬州生活的深情怀念。全诗意境优美,清丽俊爽,情趣盎然。
此诗是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后所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或开成元年(836年)秋。唐文宗大和七年(833年)至大和九年(835年),杜牧曾任淮南节度使掌书记,与韩绰是同僚。
唐代的扬州,是长江中下游繁荣的都会,店肆林立,商贾如云,酒楼舞榭,比比皆是,鈥溍恐爻窍蛳Γブ希S戌吹剖颍月抟锌罩校爬锶浇种校榇涮钛剩闳粝删斥潱ā短焦慵恰肪273引《唐阙文》)。鈥溞允枰胺诺粹澋亩拍粒谡庋幕肪持校3雒挥谇嗦コ遥胁簧俜缌髟鲜拢略谡夥矫媸撬溃曰氐匠ぐ埠笮词脑
《鄂教版五年级语文上“寄扬州韩绰判官”相关资料》摘要:闲逸,表达了作者对过往扬州生活的深情怀念。全诗意境优美,清丽俊爽,情趣盎然。 此诗是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后所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或开成元年836年秋。唐文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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