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早期绘画及其对教育的影响(2)

2006-05-26  |  

  儿童按照怎样的先后顺序描绘物体的各个部分也是其绘画能力的重要指标。一般说来,我们在画面的样式中看不到这种顺序,但也有人对此作出研究。如美国的奥尔森认为,应把儿童的绘画视作一个个步骤,每一步的实现都导致下一步的选择;罗恩菲德在他的《创造力和智力的发展》中也指出:在儿童画人物像时,总是先画身体,然后再画衣服和裤子。这种特点在那些意志比较薄弱的儿童和患近视的儿童中表现得更明显,他们总是把那些本来在一起的事物分成若干部分,然后依着一定的次序,一部分一部分地画下去,但他们并不关心这些顺序是否真正地在自己的式样中表现出来,因为在他们的画中,眼睛、耳朵、嘴总是分开的,而且混乱地分布在整个画面上。在成人看来,儿童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错误,是由于他们机械地使用他们使用过的一些规则。但是对儿童来说,他们自己的这些行为一点也不奇怪,他们有自己的规则。如成人在画人体形状时,一开始总是先画出一个人头的圆圈,然后才画出完整的人形。对儿童来说,掌握这样的一种绘画顺序要经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他们刚刚开始画人物时,往往一开始就在纸的中心部分画出一个大的圆圈,然后会把其他部分一古脑地塞在剩余不多的空间里。

  儿童画中的大小问题也反映着儿童绘画的基本特征。在儿童发育到能够区别大小之前,绘画内的各个单位一直被他们认为是大小相等的。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儿童画的人物的头、躯干和四肢等各个部分大小都差不多。罗恩菲德举出许多例子说明这种现象:在很多儿童作品中,人的面部与小汽车一般大、一所房子与一个儿童一般高、手几乎与头大小相等。按照罗恩菲德的解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儿童在绘画时会赋予事物以主观价值,正是这种主观价值促使儿童把这些事物画得过大,如在题为“一匹被苍蝇纠缠的马”的画中,儿童把苍蝇与马画得一样大。对此,儿童有自己的解释,他们认为苍蝇与马一样有能耐,所以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应该一样大。[4]

  二、儿童为什么要这样画

  长期以来,对儿童绘画遵从的是“惟智论”的解释,它的中心观点是:“既然儿童们画出来的东西不同于他们看到的东西,那么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就只能从某些理智活动中去找,而不能从知觉中去找”。这种解释的根据是,多数儿童画都限于再现事物的某些粗略特征,例如:腿的直立性、头的圆形性、身体的对称性,等等。这样一些性质只有理性概括能力才能认识到。据此,有人认为:“儿童所画的是他认识到的东西,而不是他看到的东西。”啡睢理智论提出后,在相当一段时期里,很多研究者把儿童画描述为“抽象概念”的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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