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教学三技法(3)

2008-10-18  |  

  此法应用于一些看似很普通、简单的文题上,对于此类文题,若按常规去写,势必难写新意,可跳出文题的一般意义,写另一种相对独特的意义。如《一次不寻常的考试》,避开平常教室里的考试不写,而写思想、行为、意志等方面的一次考验。再如《珍贵的礼物》,避开“礼物”的一般意义(人情往来互赠的珍贵礼品)不写,而写父母、师长或上级教育自己的金玉良言,或在某方面的突出成绩、成就,甚至还可以写自己送给自己的一句忠告、名言等等。

  关于审题法还有很多技巧,只要细心分析、归纳,并将之形成方法来对学生进行系统训练,就能避免学生对一题目茫然无措、无从着手的现象发生。

  三、主体法

  在一篇文章中,都会出现一定的主体。如人称主体“我、你、他(她)”、物体主体(多见于说明文)、事件主体(多见于叙事文章)、立场主体(多见于议论文、抒情文章)。如果能巧妙运用主体变换,文章将会别出心裁、增色不少。譬如《路》这一题目,常规主体一般为“我”,可将主体变换为动物,如青蛙,写青蛙在水里行走了一段路,发现水里不再清洁,它无奈转到陆地上,却发现陆地上也到处是垃圾,它悲哀地看到环境污染让它再也找不到一条从前那样清洁的路,还可将主体变换为植物,如路边的青松,写青松目睹了它身旁小路的变化,从而反映改革开放带给人的变化,人们变得乐于探索,乐于奉献,青松最后也暗下决心,多呼出氧气,多铺展绿荫,为这条小路作出自己的贡献。

  再譬如《收藏昨天》,按常规主体为“我”,写下来则成为“我”对昨天的回顾,可将主体变换为“昨天”、“今天”与“明天”,写昨天与今天与明天的关系,强调昨天的意义。

  此法着眼于主体的变换,但要注意的是主体须与中心完好的统一起来,否则可能会不伦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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