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规则的学习(2)

2008-10-18  |  

  2.上位学习。

  通过对原有认知结构中有关内容的归纳和综合,概括成新的数学规则的学习形式叫做上位学习。如根据长方体的体积计算公式V=abh、正方体的体积计算公式V=a3、圆柱的体积计算公式V=πr2概括出计算公式V=Sh的学习过程,就属于上位学习。上位学习所采用的思维方法主要是概括与综合,由于它主要通过归纳和综合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有关内容而建立新的认知结构,因此上位学习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所学习的数学规则在概括层次上一定要高于原有认知结构中的已有知识;二是原有认知结构中一定要有可供归纳和概括的内容,即头脑里必须具有比新的数学规则层次低的相关内容。如要概括加法交换律a+b=b+a时,学生头脑里必须有3+5=5+3、25+75=75+25、500+400=400+500……可供概括的内容。

  上位学习,在小学数学学习中有着非常广泛的运用,概括运算定律和运算性质、总结运算法则、建立概括层次较高的计算公式通常都要采用上位学习。由于小学数学教材内容在安排上反映为一种连续扩充和深化的过程,因此某些知识体系要通过多次的上位学习过程才能获得。如整数乘法的计算方法,乘数是一位数的乘法法则是表内乘法的扩充,乘数是两位数的乘法法则是乘数是一位数乘法法则的扩充。

  从学习的认知方式来看,下位学习依靠的是同化,上位学习依靠的是顺应,它要通过改造原有认知结构才能获得新规则的意义,因此一般来讲,上位学习比下位学习困难。

  3.并列学习。

  利用所学数学规则与原有认知结构中有关知识的并列关系,通过类比而掌握数学规则的学习过程叫做并列学习。并列学习所采用的思维方法主要是类比,其关键在于寻找新规则与原有认知结构中有关法则、规律、性质的联系,在分析这种联系的基础上通过类比实现对新规则的理解和掌握。并列学习在小学数学学习中也有十分广泛的应用,许多数学规则学生都要通过这种学习方式去掌握,如学习分数的基本性质和比的基本性质,学生都要利用它们和除法商不变性质的联系通过类比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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