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生数学成绩评定的几点思考(2)
??二、成绩评定的分类和目标
??布卢姆(Bloom.B.S)把评定分为三类:一是配置性评定,二是形成性评定,三是总结性评定。这样的分类在我国的教学实践中早有运用,通常称为摸底评定、诊断评定和总结评定。
??不论进行哪一类评定,都必须具备明确的评定目标。在这些目标中,认知领域的目标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制恰当的考题,注意考题的有效性(效度)和可靠性(信度),有关这方面的理论和做法早有专著论述,不再重复。而情感领域和操作领域的目标,在数学学科中尚缺少研究,随着时间的推移,必须着手实验,俗话说“摸着石子过河”。为此,初步草拟了如下的内容,作引玉之砖而已。
??学生学习数学情感和操作评定目标
??1、掌握学习内容的能力
??A等:能轻松、迅速地从教材中找出重点和关键,简明扼要地讲述中心内容。
??B等:基本上能够从教材中区分出重点,但讲述不清楚。
??C等:通常不能区分教材中的重点,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次要特征、属性上。
??2、完成基本技能的速度
??A等:完成基本学习技能(计算、绘图、操作、实验)的速度和正确率高于班中多数学生。
??B等:完成基本学习技能的速度和正确率等同于班中多数学生。
??C等:完成基本学习技能的速度和正确率低于班中多数学生。
??3.学习态度和毅力
??A等:在整堂课上保持旺盛的精力,主动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不怕困难。
??B等:在整堂课上保持正常精力,有时不能主动参与学习活动,怕困难。
??C等:学习精力较差,注意力下降,不主动参与学习,作业常出错。
??4、思维的独立性
??A等:能独立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常提建议,善于补充同学的发言;能寻求创造性的解题方法。
??B等:在旁人启发下能独立思考;能独立完成习题,遇到困难仍然能进行尝试。
??C等:不善于独立思考,一遇困难就求助他人,经常需要监督性的帮助。
??5、学习中的自我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