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实践反思(4)

2008-10-20  |  

  (二)“教学游戏化”的境界   当我们在认同“寓教于乐”这一教育原则时,我们依据的是游戏和教育的内在联系;但当我们在执行“寓教于乐”这一教育原则时,往往又有很大的偏差,人们对探索、学习、游戏、教学之间的关系争论不休。这是因为同一活动由于活动主体的体验不同,其概念的内涵会有两面性和交叉性之故。学习就是游戏,还是学习可以转化为游戏?教学在什么条件下达到了游戏化的境界?   探索有自发探索和诱导探索,学习有发现式学习和接受式学习,游戏有作为本体性游戏和作为手段性游戏,教学有启发式教学和灌输式教学,这些概念的交叉关系  根据不同的内涵,游戏和教学有相通之处也有不通之处。从教师来说,灌输式教学与游戏不通;从幼儿来说,接受式学习与游戏不通。我们的目的,是在教育的情景下谋求游戏与教学的相通。这一相通就是教学的游戏化,即教师利用启发式的教学手段,有目的地诱导幼儿进行探索活动,从而让幼儿自己发现知识。这一过程的组织形式,对幼儿来说可以是游戏的,也可以是游戏般体验的。在实践中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游戏和教学的结合,一是游戏和教学的转化。   游戏和教学的结合是指在同一个目标引导下的幼儿自主的游戏活动和教师指导下的教学活动的相继关系。游戏可以是教学的先导活动。孩子在游戏中获得相关经验以后,教学将成为在这些具体经验基础上的理性升华,抽象出一般的道理。经验越丰富,教学情景中的学习就越具有豁然开朗的效果。游戏也可以是教学的后继活动,教学过程中获得的新知和技能在游戏过程中进行多种尝试和灵活运用,以获得充分的发展。   游戏和教学的  转化是指教师在教育目标控制下对幼儿的施教过程,转变为教师指导下的幼儿主动学习的过程,使幼儿在学习中体验到游戏的乐趣。这一转化的关键在于变外在要求为内在需要,变压力为兴趣,从而变被动为主动。幼儿在活动中游戏体验的强弱,取决于教师的控制程度和幼儿在活动中所获得的自由程度;教师控制越多,幼儿的自由度越低,教学的游戏体验就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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