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幼儿教育发展的回顾与展望(3)
(二)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1.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的职责:
(1)国家制定有关幼儿教育的法规、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
(2)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工作;统筹制定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积极扶持农村及老少边穷地区的幼儿教育工作;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3)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负责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负责幼儿园园长、教师的管理;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4)城市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
部门制定本辖区发展幼儿教育的计划;负责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庭幼儿教育,提供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筹措经费、组织志愿者开展义务服务。
(5)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办学责任;负责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发展幼儿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和对家庭幼儿教育的指导。
各部门职责:
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内各类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
(三)加强管理,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
2.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3.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的管理。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幼儿教育质S
认真贯彻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
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为儿童是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与和规律,关注个别差异,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促进体、智、德、美等全面发展。
幼儿园要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的机制。要鼓励教师立足教育实践,开展日常教研活动。建立以园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以园为本的研究要充分发挥教师个人、教师集体和教学专业人员等各方面的作用。园长是幼儿园建立以园为本教研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是幼儿园教育研究的身体力行者。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幼儿教师素质
提高幼儿师范院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制订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
要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实行教师聘任制。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教师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地位和待遇。
(六)加强领导,保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对发展幼儿教育的认识,加强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人,做到逐年增长。幼儿教育的经费要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保证幼儿教育管理层层落到实处。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幼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