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生活中的个体空间与公共空间(2)

2010-08-23  |  

  2.幼儿的个体空间

  与教师的个体空间相比,幼儿在幼儿园中几乎不具有公开的、显性的个体空间。在瑞吉欧幼儿园里,活动室的某个角落总会有一个类似“私密小屋”的封闭空间,里面有毛绒玩具、小毯子、图画书等,这是一个专门为幼儿设立的私密天地,是幼儿可以独享或与同伴分享的空间。在中国的幼儿园里,幼儿通常没有自己的物理意义上的个体空间,但幼儿园的幼儿经常会用各种策略来建构自己的个体空间,如盥洗间、午睡室、游戏区等,当幼儿逃避了教师的目光关注,在这些空间中独自或联合活动时,个体空间随之出现。

  在幼儿园里,幼儿是需要被管理的对象。基于安全考虑,幼儿的个体空间通常在教师的“关怀”下无处遁形。因此,幼儿通常会通过结伴成群的方式,在小群体范围内获得自己的个体空间,逃避教师的“目光监视”。〔4〕有时幼儿也会将自己的空间与教师的空间联合,以期形成一个特权空间,获得一些特权资本。

  在成人主宰的世界里,幼儿特别渴望拥有自己的个体空间。因此,教师应多为幼儿创造一些私密空间,减少对幼儿的“凝视”程度,为幼儿提供一个自我表现的舞台。幼儿作为幼儿园公共生活空间中的一分子,如果其个体空间的拥有权没有得到适当的尊重,那他很难在幼儿园的公共空间中遵循各种秩序,维护公共空间的规则和惯例。

  二、幼儿园公共空间的生成

  幼儿园是一个集体生活的场所,是由教师和幼儿展开互动的特定社会空间。在这样一个主体的社会地位、社会资源大相径庭的场域里,教师和幼儿要相互开放自己的个体空间,在互动与融通的基础上建构起生气勃勃的公共空间。这里的公共空间更多的是指意义空间、心理空间,而非物理空间。然而,问题恰恰也在于公共空间不是明确的物理空间,而是要让教师和幼儿共同去建构、去经营的意义空间。如果教师和幼儿都固守自己的个体空间,执著于自己的个人本位,那么公共空间的建构只能是暂时的,甚至是一刹那的。倘若要追问如何建构一个公共的意义空间,至少要明确三点:一是幼儿园现有的空间是不是称得上公共空间;二是公共空间的理想特性是什么;三是迈向理想公共空间的策略和措施是什么。

  1.幼儿园公共空间的现实特性

  公共空间是一个特定的社会生活单元,它不仅表现为有形的物理空间,如教师和幼儿共同生活的活动室、幼儿园,更表现为心理上的意义空间,即个体在公共生活中能够被接纳、被尊重、被关爱,从而使空间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成为他自己”。以此标准来衡量,我们发现目前的幼儿园生活空间在很多方面还背离着这些公共空间的关键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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