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年级小学生“告状”的心理(2)

2010-10-14  |  

  三、报复心理

  有些学生受到一点委屈或在很小的利益面前都会斤斤计较,这种学生极易受外界的暗示,特别是那些与其个人有关的暗示,极易引起内部心理冲突,为求心理平衡而产生“告状”行为。

  报复心理的形成原因,一是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父母把“棒打出孝子”奉为教育孩子的信条,一贯打骂孩子;二是家长老师不懂得学生的心理特点,不理解学生的需要,不能正确对待他们所犯的错误,处理方式不当;三是由于儿童的心理发展尚不成熟,使他们看问题容易产生偏见。比如有些学生会因为同学向老师反映自己的错误,误解为与自己过不去,因此极为不满。这类学生“告状”常常带有针对性,他们的目光常盯着自认为与自己有过节的同学,等待甚至引诱他们犯错误。在报告老师的过程中,他们“以牙还牙”,甚至无中生有、添油加醋。老师对他人的批评会使他们产生心理上的快感,获得心理满足。因此,老师对学生的 “告状”不能光看表面现象,要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处理化解矛盾,将团结互助精神发扬光大。

  四、表现心理

  在表现心理支配下的“告状”行为在学习后进、自卑感严重的学生中很常见。由于能力较差,这些学生平时不为老师所注意。为了能得到老师的表扬、同学的关注,他们便经常挑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同学们的小错误去告诉老师,试图用此方法来引起老师注意。有时,在室外游戏时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学生急急地跑到老师身边说:“老师,他追我。”还没等你开口,又跑掉了,原来他们在玩追逐游戏。这个学生并不是想听你说些什么,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对这类行为,老师可以不理会,笑一笑,点点头,用这些动作表示你已经关注他们了。老师要善待这种告状行为,看到孩子们内心的真实需要,让他们感到老师的关注和爱。

  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学生中的“告状”现象会逐渐减少。我们应当掌握小学生心理活动变化规律,采取适当的心理干预方法,进行一些心理矫治与调控。这样既能增进学生和老师的亲密程度,保护学生要求上进的积极性,又能让学生幼小的心灵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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