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自传-31(3)
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韦布便在我的视野中消失了。不过,有一次,我碰巧遇到了美国新闻公司的经理。我问他韦布与公司之间在经济方面的纠葛,和后来的结果如何。他说他不清楚有什么纠葛。我便解释说,韦布从来都没有收到过公司欠下的钱。接下来便轮到他对我进行解释了。他说,我的解释站不住脚。他说,隔一段时间,公司便会将借贷对照表通知韦布,同时还会附去公司的支票。通过他的邀请,我便和他一起去了办公室。他将书和账本拿了出来,向我证明了他所说的都是实在的。自一开始,韦布就按照期限将付给我的钱以及付给他自己的钱收了下来,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在韦布和我进行结算的时候,他拖欠我的版税共有六百元。那个时候从我那里拿过去的装订好的以及没有装订好的《跳蛙》到了后来也都被卖掉了,卖的钱同样也被装进了他的腰包——其中的六百多元,本应该是属于我的版税。
总而言之,目前,我是个作家,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我出过一本书。并且是个没能因为出书变得有钱的作家。作为一个作家,我的第一本书就损失了版税一千二百块,八百块血腥的钱,三块六角的旧活字金。从那时起,我便决心不在韦布那里出书了——除非自己可以借到足够用来白白给人家花的钱。
因为《傻子国外旅行记》,我逐渐变得有名了。韦布可以首先向公众吹嘘说我是被他发现了的。然后又可以向公众吹牛说我是由他创造的。一般的人都认为我对美国和文坛是有价值的,也认为为了得到这有价值的东西,韦布是国家以及文坛所应该感谢的人。
到了后来,韦布和他的贡献逐渐被忘掉了。然后布利斯以及美国出版公司都站出来说,是他们发现了我。后来还说是他们创造了我。所以更应该对他们进行感谢。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有其他的一些人出来争功劳。他们自加利福尼亚、内华达和附近一带跳了出来。后来,我不得不认为,同上帝手中跳出来的任何一种动物相比,为了发现并且创造我,所牵动的人力,要多好多倍。
韦布认为自己是个文学人才。如果他没有出版过属于自己的东西的话,他的这番类似于迷信的说法倒是有可能被人们接受。可是他曾经出版过的这些东西揭穿了他的话。他的散文写得似乎迷人但实则无聊。他的诗也好不到哪儿去。不过他总是隔一个时候,便拼命挤出他那些平庸的东西,直到两年前因为脑溢血逝世。他属于那类可怜的生物,因为他无论是从天性还是教养来讲都是个骗子。作为说谎的人,他有点儿成就,做得还不错,不过并不出色,因为他和伊莱沙·布利斯是同时代的人。讲到撒谎,布利斯的本领就像日全食遮盖大陆那样,令韦布之流大为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