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三十八 乐考十一

2016-05-03  | 周礼 尔雅 易之 

  匏之属雅部

  陈氏《乐书》曰:"匏之为物,其性轻而浮,其中虚而通。笙则以匏为母,象植物之生焉。其卦则艮其方东北之维,其时春冬之交,其声尚议,其律大吕、太蔟,其风融,其音啾,立春之气也。先王作乐,以之为笙竽之属焉。《记》曰:歌者在上,匏竹在下。《国语》曰:匏竹利制。盖匏竹相合而成声,得清浊之適故也。"

  笙 巢笙 《世本》云:"随作笙。"未审何代人。《礼记》曰:"女娲之笙簧。"《说文》曰:"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谓笙。十三簧,象凤之身。"列管匏中,施簧管端。宫管在中央。三十六簧曰竽,宫管在左旁。十九簧至十三簧曰笙。其他皆相似也。大笙谓之巢,小笙谓之和。《诗传》云"吹笙则簧鼓矣",盖笙中之簧也。《周礼 春官 大司乐》:"笙师掌教龡竽笙(郑众云,竽三十六簧,笙十三簧。教,教视瞭也。龡音吹)。"《尔雅》曰:"笙十九簧曰巢,十三簧曰和。"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於舜祠得笙,自玉管,後代易之以竹耳。《释名》曰:"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竹母曰匏,以匏为之,故曰匏。"

  陈氏《乐书》曰:"万物盈乎天地之间,入乎坎,则革而趋新,故其音革而为鼓;成乎艮,则始作而施生,故其音匏而为笙。古者造笙以曲沃之匏,汶阳之蓧,列管匏中而施簧管端,则美在其中,锺而为宫,盖所以道达冲气,律中太蔟,立春之音也。故有长短之制焉,有六合之和焉,故《五经析疑》曰:笙者法万物始生,道达阴阳之气,故有长短。黄钟为始,法象凤凰。盖笙为乐器,其形凤翼,其声凤鸣,其长四尺。大者十九簧谓之巢,以众管在匏,有凤巢之象也;小者十三簧谓之和,以大者唱则小者和也。《仪礼》有之三笙一和而成声是也。《大射仪》:乐人宿县於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钟。盖笙艮音也,於方为阳;钟兑音也,於方为阴。《周官》:笙师掌教吹笙,共其钟笙之乐,以教祴。《夏书》曰:笙镛以间。是鼓应笙之钟,而笙亦应之也。视了掌击笙磬,《诗》曰:笙磬同音,则磬乾音也,与笙同为阳声,是击应笙之磬,而笙亦应之也。笙磬则异器而同音,笙钟则异音而同乐。《仪礼》有众笙之名,而簜在建鼓之间,盖众笙所以备和奏洽百礼,岂特应钟磬而已哉?《鹿鸣》所谓鼓瑟鼓琴,吹笙鼓簧,应琴瑟之笙也。《宾之初筵》曰:籲舞笙鼓,应鼓之笙也。《檀弓》:孔子十日而成笙歌。《仪礼》歌鱼丽笙,由庚笙之类应歌之笙也。然则笙之为用,岂不备矣哉!此帝舜用之,所以凤仪,子晋吹之,所以凤鸣也。《记》曰"女娲之笙簧",《世本》曰"随作笙簧",庸讵知随非女娲氏之臣乎?黄帝制律以伶伦,造钟以营援,则女娲作笙竽以随,不足疑矣。宋朝李照作巢笙,合二十四声以应律吕正倍之声,作和笙应笙竽,合清浊之声。又自制大笙上之太乐,亦可谓之复古制矣。今太常笙浊声十二,中声十二,清声十二,俗呼为凤笙。孟蜀王所进乐工不能吹,虽存而不用,比者按清浊正三倍声,皆得相应,诚去四清声吹之,虽用之雅乐,亦恶在其为不可哉(今巢笙之制:第一管头子应钟清声;第二管二中音黄钟正声,应中音子三;第三管应钟正声,应头子四;第四管南吕正声应第五子;五,中吕管无射正声无应;六,大托管蕤宾浊声,应托声;七,第七管大吕正声无应,八,大韵管姑洗浊声,有应;九,第五子南吕清声,应第四管;十,中音子黄钟清,应中音。十一,托声管蕤宾正声,应大托;十二,著声管姑洗正声,应大韵;十三,仙吕管夹钟正声,无应;十四,高声管太蔟正声;十五,平调子林钟清声;十六,平调管林钟正声;十七,後韵太蔟浊声,应商声;十八,义声管夷则正声,无应;十九,托声管中吕正声,无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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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 卷一百三十八 乐考十一》摘要:。《礼记》曰:"女娲之笙簧。"《说文》曰:"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谓笙。十三簧,象凤之身。"列管匏中,施簧管端。宫管在中央。三十六簧曰竽,宫管在左旁。十九簧至十三簧曰笙。其他皆相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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