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六十 兵考十二(5)

2016-05-03  |  

  神宗即位,留意马政,於是枢密副使邵亢请以牧马馀田修稼政,以资牧养之利。而群牧司言:"马监草地四万八千馀顷,今以五万为率,一马占地五十亩。大名、广平四监馀田无几,宜且仍旧。而原武、单镇、洛阳、沙苑、淇水、安阳、东平等监,馀良田万七千顷,可赋民以收刍粟。"从之。又诏河南、北分置监牧使,以刘航、崔台符为之。又置都监各一员,其在河南者为孳生监。凡外诸监并分属两使,各条上所当施行者。诸监官吏若牧田县令、佐,并委监牧使举劾,专隶枢密院,不隶於群牧制置。

  二年,诏括河南监牧司总牧地。旧籍六万八千顷,而今籍五万五千,馀数皆隐於民。自是,请以牧田赋民者纷然,而诸监寻废。是岁,天下应在马凡十五万三千六百有奇。

  五年,废太原监。

  七年,废东平、原武监,而合淇水两监为一。

  八年,废河南、北八监,惟存河苑一监,而两监牧司亦罢。

  沙河苑监先以隶陕西提举监牧,至是复属之群牧司云。

  时诸监牧田,大抵皆宽衍,为人所冒占,故议者争请收其馀资,以佐刍粟。言利者乘之,始以增广赋入为务。始议监时,群牧制置使文彦博言:"议者欲赋牧地与民而敛租课,散国马於编户而责孳息,非便。"诏元绛、蔡确较其利害上之。於是中书枢密院言:"河南、北十二监,起熙宁二年至五年,岁出马一千六百四十匹,可给骑兵者二百六十四,馀仅足配邮传。而两监牧吏卒杂费及所占地租,岁为缗钱五十三万九千有奇,计所出马为钱三万六千四百馀缗而已。今九监见马三万,若不更制,则日就损耗。"於是卒废之,以其善马分隶诸监,馀马皆斥卖,收其地租,给市易本钱之外,寄籍常平出子钱,以为市马之直。监兵五千,以为广固指挥,修治京城焉。後遂废高阳、真定、太原、大名、定州五监。凡废监钱归市之外,又以给熙河岁计。诸监既废,游田司请广行淤溉,增课以募耕者。而河北制置牧田所继言:牧田没於民者五千七百馀顷。乃严侵冒之法,而加告获之赏,是利入增多。元丰三年,收废监租钱,遂至百十六万,自群牧使而下,赐赉有差。

 
热点推荐
在线背单词
小学数学
电子课本
在线识字
关于我们 |  我的账户 |  隐私政策 |  在线投稿 |  相关服务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小精灵儿童网站
联系我们(9:00-17:00)
广告和商务合作qq:2925720737
友情链接qq:570188905
邮件:570188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