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七十七 经籍考四(7)

2016-05-03  |  

  陈氏曰:其序云:欧阳、夏侯二家之所说,蔡邕碑石刻之,《古文》安国所注,寝而不用。及魏、晋稍兴,故马、郑诸儒莫睹其学,江左学咸悉祖焉。隋初始流河朔,为《正义》者,蔡大宝、巢猗、费甝、顾彪,文义皆浅略,惟刘焯、刘炫最为详雅,然焯穿凿烦杂,炫就而删焉。虽复微稍省要,好改张前义,义更太略,辞又过华,未为得也。

  ※陆德明《尚书释文》一卷

  《崇文总目》:皇朝太子中舍陈鄂奉诏刊定。始,开宝中,诏以德明所释乃《古文尚书》,与唐明皇所定今文駁异,令鄂删定其文,改从隶书。盖今文自晓者多,故音切弥省。

  陈氏曰:德明言伏生二十馀篇,即马、郑所注是也,可证马、郑非见《古文》。又言梅赜所上亡《舜典》一篇,以王肃注颇类孔氏,故取王注,从"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以续孔《传》。又言"若稽古"至"重华协於帝"十二字,是姚方兴所上,孔氏《传》本无,或此下更有"濬哲文明"至"乃命以位"总二十八字。

  ※《石经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伪蜀周德真书。经文有"祥"字皆阙其画,亦阙"民"字之类,盖孟氏未叛唐时所刊也。以监本校之,《禹贡》"雲土梦作乂",倒"土"、"梦"字;《盘庚》"若网在纲",皆作"纲"字。按沈括《笔谈》云"雲土梦作乂,"太宗时得古本,因改正;以"纲"为"网",未知孰是。

  ※《古文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汉孔安国以隶古定五十九篇之《书》,盖以隶写籀,故谓之隶古。其书自汉迄唐,行於学官,明皇不喜古文,改从今文,由是古文遂绝。陆德明独存其一二於《释文》而已。皇朝吕大防得本於宋次道、王仲至家,以较陆氏《释文》,虽小有异同,而大体相类。观其作字奇古,非字书傅会穿凿者所能到。学者考之,可以知制字之本也。

  夹漈郑氏曰:"按《易》、《诗》、《书》、《春秋》皆有古文,自汉以来,尽易以今文,惟孔安国得屋壁之书,依古文而隶之。安国授都尉朝,朝授胶东庸生,谓之《尚书》古文之学。郑元为之注,亦不废古文,使天下後学於此一书而得古意。不幸遭明皇更以今文,其不合开元文字者谓之"野书"。然易以今文,虽失古意,但参之古书,於理无碍,亦足矣。明皇之时,去隶书既远,不通变古之义,所用今文,违於古义尤多。臣於是考今《书》之文,无妨於义者从今,有妨於义者从古,庶古今文义两不相违,曰《书考》。迨《武成》而未及终编,又有《书辨讹》七卷,皆可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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