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七十七 经籍考四(9)

2016-05-03  |  

  ※孙莘老《书解》十三卷

  晁氏曰:觉仕元祐。谓康王以丧服见诸侯为非礼。苏氏之说本此。

  ※《新经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王雱元泽撰。熙宁时颁是书於学官,用以取士,或少违异,辄不中程,由是独行於世六十年,而天下学者喜攻其短,自开党禁,世人罕称焉。

  陈氏曰:其父安石序之曰:"熙宁三年,臣安石以尚书入侍,遂与政,而子雱实嗣讲事,有旨为之说以进。八年,下其说太学颁焉。"雱盖述其父之学,王氏《三经义》,此其一也。熙宁六年,命知制诰吕惠卿充修撰经义,以安石提举修定,又以安石子雱、惠卿弟升卿为修撰官。八年,安石复入相,新传乃成。雱盖主是经者也。王氏学独行於世者六十年,科举之士熟於此乃合程度,前辈谓如脱墼然,按其形模而出之尔,士习胶固,更丧乱乃已。

  《朱子语录》曰:荆公不解《洛诰》,但云其间煞有不可强通处,今姑择其可晓者释之。今人多说荆公穿凿,他却有如此处。後来人解《书》,却须要尽解。王说伤於凿,然其善亦有不可掩处。

  ※《王氏洪范传》一卷

  晁氏曰:王介甫撰。以刘向、董仲舒、伏生明灾异为蔽,而思别著此传。以庶徵所谓"若"者,不当训"顺",当训"如";人君之五事,如天之雨、暘、寒、燠、风而已。大意谓天人不相干,虽有变异,不足畏也。

  ※《东坡书传》十三卷

  晁氏曰:熙宁以後,专用王氏之说进退多士,此书駁异其说为多。

  陈氏曰:其於允征,以为羲和贰於羿,而忠於夏;於《康王之诰》,以释衰服冕为非礼。曰:"予於《书》见圣人之所不取而犹存者有二。"可谓卓然独见於千载之後者。又言:"昭王南征不复,穆王初无愤耻哀痛之语;平王当倾覆祸败之极,其书与平康之世无异,有以知周德之衰,而东周之不复兴也。"呜呼!其论伟矣。

  《朱子语录》:或问:"诸家《书》解谁最好?莫是东坡?"曰:"然"。又问:"但若失之太简?"曰:"亦有只消如此解者。"东坡《书解》却好,他看得文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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