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版四年级上册语文《律师林肯》教学片断
一、导入新课
1、师:图片上的这个人名字叫——林肯。你了解他吗,能不能简单地说说看?
2、引读:林肯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位总统,他早年——当过律师。
3、揭示课题。
师:作为总统,林肯是美国历史上一位很有影响的总统,他年轻时又是一位怎样的律师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25课——律师林肯 。读课题。
二、整体感知
1、了解律师这一职业。
谁来说说律师是做什么的?
(律师的工作就是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替他们辩护。)
师:因为“辩护”要用语言,所以“辩”字的中间是言字旁。
2、快速浏览课文,了解文中出现的被告和原告,并指导读好人名。
师: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还应有法官和证人。
师:告诉大家这个案件中的证人叫什么名字?
3、理解“诬告”、“蒙冤受屈”。
(1)借助字典,理解“诬告”。
师:那么,被告阿姆斯特朗是否真的有罪呢?(不是,而是被“诬告”的。)
师:你知道“诬告”这个词是什么意思?(随机指导“诬”右半边的书写)
(2)联系课文内容理解“蒙冤受屈”。
师:原告无中生有地冤枉——阿姆斯特朗,从而使他——蒙冤受屈。
师:在这个事件中,阿姆斯特朗蒙受的冤屈是什么呢?
4、借助板书的提示,简要概括2—6节的主要内容。
(1)学生自由读文,了解“判定”与“断定”的原因。
师:那么法庭是根据什么来“判定”被告图财害命,林肯又是根据什么来“断定”被告是蒙冤受屈的呢?请同学自由地读读课文2-6小节,划出文中能概括说明原因的语句。
(2)交流:
师引导:是啊,法官根据证人的证词判定了被告有罪。
原告收买证人,证人福尔逊一口咬定在十月十八日的月光下,他在一个草垛后面清楚地看到阿姆斯特朗开枪把人打死了。
(3)借助板书,简要复述事件的过程。
律师林肯则查阅案卷,到现场调查,掌握了全部事实,从而断定阿姆斯特朗是蒙冤受屈的。
5、过渡:
林肯要求法庭重新审理这个案子。他有哪些充足的理由和证据呢?我们下节课再听林肯精彩的辩护。
三、复习巩固
1、说清楚课文中的原告、被告、证人、事件以及林肯又是根据什么来“断定”被告是蒙冤受屈的。
2、辨别“判决、断定、判断”的差异
相关文章: | ◇ 林肯的故事:美国历任总统中最具幽默感的一 | ◇ 录像指导作文教学整体构思 |
◇ 沪教:《律师林肯》教学设计 | ◇ 西师大:《鞋匠的儿子》教学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