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远离意外伤害
中国疾控中心最新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每年有超过二十万的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即每三位死亡儿童中就有一位是意外伤害所导致。意外伤害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年复一年悲剧重演
暑期刚至,不断有中小学生溺水的噩耗传来,仅7月1日,武汉市一天就有8名少年因游泳或戏水溺水身亡,年龄在3-14岁;7月2日,一位14岁少女在汉江游泳失踪;7月6日,又有两名少年在汉阳南岸戏水时被江水吞噬。来自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指挥部的消息称,最近几天,溺水事件几乎天天发生,遇险遇难者多为中小学生。
据省一家权威部门调查,我省0-16岁儿童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分别为溺水、意外窒息、交通事故、意外中毒和自杀。而溺水是儿童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年龄不同,导致溺水死亡的原因也不同,55%的婴儿溺水发生在澡盆,56%的1-4岁儿童发生在人工游泳池,63%的5-16岁儿童发生在水塘等自然水域。我省号称“千湖之省”,农村家庭中的水缸、水桶,户外的沟渠、水井、江河湖泊等都是导致儿童溺水死亡的危险环境。
除此之外,我省部分地区0-14岁儿童平均伤害发生率为10.88%,且男童是女童的1.4倍,呈“马鞍型”年龄分布,5-9岁儿童高于其他年龄组儿童。记者近日在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急诊科采访时,目睹了不少未成年人遭遇意外伤害的病例:一男生打篮球时摔伤膝盖,导致骨折;一5岁小孩吃饭时手被热汤烫伤;小男孩独自在家切菜,误将手截成数段;两小学生用雨伞打闹,以致伞尖戳入其中一人的腹部;小学生落入没有窨井盖的下水道……意外伤害谁之过?
“意外伤害的发生并非偶然,常常是由一些明显的、可以预防的因素引起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刘筱娴毕生致力于意外伤害研究,她用大量事例印证这一观点。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未成年人的意外伤害常常因为家长的愚昧和疏忽而引发:以湖为家的洪湖渔民王某,一日,夫妻双双到养殖区忙活,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在家玩耍,待天黑前他们赶回家时,才发现孩子不幸双双落入湖中;某山区,一妇女怀抱婴儿在山上劳作时小睡,不幸孩子从怀中滑脱并滚落山下;某乡村,一农户平时养成了让自家的狗在孩子大便后吃净习惯,不料,偶然一次,孩子被狗咬掉了“小鸡鸡”。
在城市,也不乏家长疏于监护酿出悲剧的案例。某居民小区,家住5楼的小女孩玲玲午睡醒来满屋找不见妈妈,便跑到阳台,正当她将小脑袋伸出铁栏杆张望时,不想身体失控从楼上摔下来。刘筱娴分析说,意外伤害主要与未成年人的生理状况(如年龄、性别、心理特征、身体状况等)、家庭条件(如经济状况、母亲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单亲家庭、父母的安全意识)和社会因素(如经济发展水平、健康教育的落实和普及程度、产品及公用设施的安全状况)等有关。而且儿童的心理特征对意外伤害的发生也有着明显的影响,那些胆儿大、易冲动、好发脾气、爱招惹他人、注意力不易集中的少年儿童,均属于意外伤害的高发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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