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上有幼儿“反抗”该怎么管(3)

2010-11-08  |  

  幼儿是独立的人,即使他们弱小,不成熟,但他们是自我发展的主体。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人类生命中固有的两种原发的活泼向上之力。培养幼儿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幼儿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良好的班级规范教育是不应该扼杀幼儿的主动性与创造性的。

  四、关于幼儿教师的职业素质

  研究表明,在各阶段的教育中,教师的素质都是影响效果最为关键的一个因素,在幼儿教育阶段尤其如此。作为注重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我们历来崇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我们国家对幼儿教师应有的职业素质做过许多明确的规定,也非常关注对幼儿教师工作的评价,通过选拨、培训、继续教育,建立了一支庞大的幼儿教师队伍。其中,大多数幼儿教师不仅具有相当的学历,而且拥有丰富的教育经验和娴熟的教育技能、技巧。然而,在对班级规范的研究中,我们却发现存在着大量的幼儿社会心理正常需要无法得到满足,幼儿的个性、创造性的发挥受到规范教育过程及方式制约的现象,这同幼儿素质教育目标是相背离的。这一现象同班级规范教育中教师的教育行为密切相关,而教师的行为是其自身素质的一种外化形式。可见,这实质上是一个教师素质问题。笔者根据幼儿园班级规范教育现状,对幼儿教师职业素质提出以下两方面要求:

  其一,对幼儿行为的理解能力。

  幼儿教师进行教育实践工作的一个根本性前提就是要了解不同年龄段的幼儿在身体、心理方面的发展水平,了解他们的成长规律。但是,这些知识只是提供了普遍意义上的间接经验,而幼儿教师面对的每一个受教育者都有着区别于他人的独特之处,如果教师局限于成人式的思维与行为定势,对不同的幼儿没有作深入的了解就匆忙进行指导、约束,按照同一标准规范机械地要求每一个孩子,表面上看,似乎使班级教育快速、便捷,实际上却阻碍了幼儿健康和谐的发展进程。因此,幼儿教师必须提高对幼儿行为的理解能力。前苏联教育家赞可夫说过:“了解儿童,了解他们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了解他们的欢乐和忧愁,恐怕没有比这一点更重要的事了。”教师对幼儿行为的理解不仅要观察幼儿的某一个独立的行为,更要结合幼儿个性特征及其所处的场景做出全面的认识;不仅包括对幼儿某一行为客观原因的了解,还应包括对他们行为理由的理解,即使是“违规”的行为,教师也应以开放、宽容的心态加以对待,做出合适的反馈。如果教师对幼儿的行为理解能力过低,一味地根据自己的要求或幼儿行为的表面去施教,那么任何理想的教育方案都不会达到理想的效果。

  其二,对自身教育行为的反思能力。

  自我反思是我国古代圣人先哲们提高道德修养、完善自我的一种方法。对于幼儿教师来说,自我反思不仅仅是个人的一种修身之道,更是寻求理想教育方式,使幼儿朝向理想教育目标发展的手段。如果一个教师能够在教育实践中注意思考班级规范教育中发生的每一件事对幼儿发展的意义,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对幼儿情感体验的影响的话,那么,她就会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态度和方式,对幼儿采取积极的、支持性的行为,班级规范内容及教育方式就会趋于合理。如果教师总是从自己工作方便的立场出发,认定自己提出的规范要求是合理的,提供给幼儿的就是幼儿所需要的,那么她不可能真正领悟幼儿行为的意义,也就难以确立什么样的教育引导才是对幼儿有益的。幼儿教育的根本在于通过成人的介入促进幼儿健康和谐的发展。在班级规范教育中教师应使自己指向幼儿的教育行为有益于幼儿的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标准,从长远来看,这才是深化幼儿教育改革、达到理想教育目标的有效策略。

 
热点推荐
在线背单词
小学数学
电子课本
在线识字
关于我们 |  我的账户 |  隐私政策 |  在线投稿 |  相关服务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小精灵儿童网站
联系我们(9:00-17:00)
广告和商务合作qq:2925720737
友情链接qq:570188905
邮件:570188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