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自传-07(6)

2016-04-13  |  

  正像我所说的那样,我们生活所处的社会是一个蓄奴的社会。黑奴制消亡的时候,我妈妈同它天天接触已经将近六十个年头了。不过,即使像她那样仁慈和富于同情心,我怕她也没有意识到,奴隶制是赤的,离奇怪诞的,不正当的抢劫。她从来没有在教堂里听到过有人对它进行攻击,反而倒是无数次地听到人家为它进行辩护,把它神圣化的话。她听惯了的是《圣经》上对它进行肯定的话。至于《圣经》上对它进行反对的话,她是从没有听说过。按照她的经验来说,全部聪明的人、善良的人和有圣职的人,都会深信,奴隶制是正确的、神圣的,是受上帝宠爱的,也是奴隶们应该日日夜夜感恩的。很显然,这个奇迹是教育与社会环境完成的。我们的奴隶依旧信服的、满足。专制政体下聪明程度超过他们的奴隶主很多的奴隶们显然也认为是这样的。他们崇敬自己的主人——君王与贵族,并不因为自己是奴隶而感到耻辱——对于奴隶制的本质,他们视而不见,比较起来,他们的低贱程度要远远高于我们的黑奴,因为由于顺从而成为奴隶,要比被逼迫为奴隶更加卑鄙——事实也确实如此。

  不过,汉尼巴尔的奴隶制度,并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激起人们那种处在瞌睡状态中的本能。因为那是一种温和的家务劳动式的奴隶制度,而不是种植园那残暴的一套。虐待的事情很少见,也极不得人心。将一家奴隶拆开,卖给几家主人,也是人们不喜欢的,所以也并不常有,除了结算家产时可以算是例外。我不记得我在那个镇上看到过奴隶拍卖。不过我疑心,因为这样的事非常常见,所以反而不会让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我清楚地记得我曾经见到有十来个男女黑人被铁链拴在一起,在水泥地上躺成一堆,等着被运往南部的奴隶市场。我见到了世界上最悲惨的脸。奴隶被铁链拴在一起,不太可能是常见的景象,否则,它留给我的印象不会这么强烈、这么持久。

  人人都厌恶“做黑人买卖的人”。他们被认为是一种徒有人形的恶魔,买下一些无依无靠的可怜虫,再将他们赶进地狱里去——因为不管是我们白人还是黑人,都把南方的种植园当作地狱。实在没有办法用更温和的名词来对它进行形容。如果威胁说要将他卖给“大河下游”,还不能令一个倔强的黑奴服从的话,那就不可能具有其他方法能叫他听话了——这样,他就无可救药了。可是我也记得,有一次,一个白人,只是为了一件小小的罪过,就将一个男性黑人杀死了,而似乎谁都没有把这当作一回事——这是站在那个被害的奴隶的角度说的——人们反倒对那个奴隶的主人不无同情,认为他的一项值钱的财产被夺走了。而当事人只是一个不足道的人,根本无力赔偿这项损失。

  人们的普遍看法是,在奴隶制度下生活的人会变成冷酷的人是奴隶制度必然的影响。在我看来,这样的影响是并不存在的——一般来说并没有。根据我的看法,对待奴隶制度这件事足以令每个人的人性变得麻木,不过事情到这里就可以止住了。我们的镇上,没有什么冷酷的人——我的意思是,和其他国家差不多的市镇相比,不见得会更多。根据我的经验,冷酷的心在所有地方都是稀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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