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自传-44(3)
但是不久后,正当我将要分得我所应得的那份收入时,他的公司破产了。当时我对这个情况并不知情,因为他没有向我流露过任何信息。直到有一天,他要我借五千块钱给他的公司,并说愿意出七分利,用他公司的票据作为担保。我说这没问题,不过要有保证人,他听完之后大为诧异,说如果保证人那么容易找的话,他就不会向我借钱了,随便去哪儿都可以借到钱。我想他的说法也有道理,就将五千块钱爽快得交给了他,但是没到三天,他们就垮台了——两三年后,我只找回了两千块。
话说借给他这五千块钱,还有段颇为曲折而又令人心痛的历史。那是一八七二年的年初,乔·古德曼自加利福尼亚给我写信,说我们的朋友,参议员约翰· 普·琼斯要在哈特福德以及旅行保险公司唱对台戏,琼斯让乔拿出一万二千元的股金,他说自己保证不会让乔吃亏。后来,乔想要将这个机会转送给我,还说,假如我干的话,琼斯一定会对我进行保护,让我不受损失。所以,我便接受了股票,成为董事。曾经,琼斯的舅子莱斯特在旅行保险公司做了非常久的统计师,现在他转到了我们公司,于是我们便开始营业了。我们共有五个董事,其中的三个人出席了一年半来董事会的全部会议。
可是,到了一年半时,公司实在是撑不住了,终于彻底垮了台.这次我从口袋里再次掏出了两万三千块。琼斯就在纽约,在圣·詹姆斯旅馆里面停留了一些日子,于是我便派莱斯特到那里去要那两万三千块钱,不过他回来报告说,琼斯将钱全部投进了各种式样的企业之中,目前手头非常紧,要我最好能够等一下。等到两三年后,我们煤矿公司的斯利先生提出,让他去找琼斯谈这件事,我允许了。斯利前去拜访了琼斯先生,非常机灵地逐渐将话题引到我的事情上来,不过话还没有说出口,琼斯就往上瞪了一下眼睛,说:“你是不是说直到目前为止这笔钱还没有被付给克莱门斯先生?”他立刻写下了一张两万三千块钱的支票,还说这笔钱早就该付了,如果他知道这个情况的话,在款子到期的那天就会按时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