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自传-46(2)
不可否认,规模庞大的世纪公司对出版杂志是相当内行的,我想谁都没有资格就这一方面来批评他们什么。不过在当时,对于征订出版图书这件事,除了零售,他们大概没有任何经验。甚至连在零售方面,他们也没有什么真正具有价值的经验,否则的话,他们也不至于按照对待一位不知名或是没什么声望的作者的版税办法来对待我们所尊敬的格兰特将军了。
我又进一步地说明了为什么,因为这个版税标准完全是错误的,不公正、不公道的。我建议道:“划掉百分之十,改成百分之二十,或者干脆改为纯利的百分之七十五。”
但是,将军听了我的话后很不以为然,并且态度非常坚决地表示,世纪公司绝对不会同意出这个价的。
我说,他们一定会愿意的,因为在美国,没有任何一个有着好名声的出版商会不愿意出这笔钱的。
但是将军还是直摇头,他仍然想照合同上原来的条文来签字。
我指出,如果按照合同原来的条文,在原有的百分之十中还有一项更令人不愉快的细节,那就是最不知名作者的规定,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骇人听闻的规定——这个合同不仅对格兰特将军规定了百分之十这样充满了侮辱的版税,更规定了这百分之十中还需要扣除一些杂七杂八的额外费用,例如给办事员的工资、房租、清洁费等以及其他一些莫名其妙的名目——他们简直是在信口开河,胡说八道。我严肃地告诉格兰特将军说,他理应到纯利润的四分之三,而至于平常的开支,则完全应该由出版商来支付。
我的这话让格兰特将军颇为烦恼,他担心,这么一来,自己会被陷于不义的地位,成为一个卑鄙的掠夺者了——出版商的掠夺者了。我劝他说,如果他认为这是一桩罪过,那完全是因为他所受到的教育有限。我反复地对他说,这不是罪过,而是与他的声名以及地位相匹配的正当而又合理的权益,这是在天堂也要用两轮光圈来酬报的事情——如果这世界上真有两轮光圈的话,肯定会得到这种酬报的。
但是将军仍然无动于衷,他甚至要我列举出愿意跟他做这件高尚的事的出版商名字。于是我便随便提了哈特福德的美国出版公司,但是将军随后便要求我证实自己的说法。我承诺可以通过电报,在六小时内拿出能说服他的证据来——发报到哈特福德大概需要用三个小时,而由布利斯兴高采烈地回电表示接受提议,也要用三个小时左右——要是他希望更快地得到答复,我甚至可以自己到哈特福德跑一趟,亲自把合同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