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七十六 郊社考九(8)
太宗贞观时,奉高祖配地郊。
中书令房元龄与礼官议,以为:"《礼》:有益於人则祀之。神州者,国之所託,馀八州则义不相及。近代通祭九州,今除馀州等八座,唯祭皇地祇及神州,以正祀典。"
高宗永徽中,废神州之祀。
礼部尚书许敬宗议:"方丘祭地之外,别有神州,谓之北郊。分地为二,既无典据,理又不通。请合於一祀,以符古义,仍并循附式令,永垂後则。"可之。
乾封初,诏依旧祀神州、皇地祇,坛依旧於渭水北安置。
奉常博士陆遵等议:"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郊;东晋成帝咸和中,议北郊用正月,皆无指据。武德来礼令即用十月,为是阴用事,故於此时祭之。请依旧十月致祭。"从之。
武后天册万岁元年,亲享南郊,始合祭天地。
睿宗景雲三年,将祀南郊,有司请设皇地祇位。
谏议大夫贾曾上表曰:"谨按《传》曰:大祭曰禘。然则郊之与庙俱有禘祭。禘庙,则祖宗之主俱合於太祖之庙;禘郊,则地祇、群望俱合於圜丘,以始祖配享。《礼 大传》曰:不王不禘。故知王者受命,必行禘礼。《虞书》曰: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秩于山川,遍于群神。此则受命而行禘礼者也。言格于文祖,则馀庙可知矣;言类于上帝,则地祇之合可知矣。且山川之祀皆属於地,群望尚遍,况地祇乎?《三辅故事》汉祭圜丘仪,上帝位正南面,后土位亦南面而少东。伏惟陛下自临宸极,未亲郊祭,今之南郊,正当禘礼,固宜合祀天地,咸秩百神,岂可使地祇无位,未从禘享?今请备设皇地祇并从祀等座,则礼得稽古,义合缘情。"制令宰相召礼官详议可否。礼官国子祭酒褚无量,司业郭山恽等咸依曾奏,其事竟寝。
开元十一年,上将还西京,便幸并州,兵部尚书张说进言曰:"陛下今因行幸,路由河东,有汉武后土之祠,此礼久阙,历代莫能行之。愿陛下绍斯坠典,以为三农祈榖,此诚万姓之福。"至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祠后土於汾阴脽上,太史奏:"荣光出河,休气四塞,祥风绕坛,日扬其光(初,有司奏:"修坛掘地,获古铜鼎二,其大者容四升,小者容一升,色皆青。又获古砖,长九寸,有篆书千秋万岁字及长乐未央字。又有赤兔见於坛侧。"旧祠堂为妇人塐像,则天时,移河西梁山神塐像,就祠中配焉。至十一年,有司迁梁山神像於祠外之别室焉。兼以中书令张嘉贞为坛场使,将作少监张景为坛场副使,张说为礼仪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