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九十五 宗庙考五(3)

2016-05-03  |  

  平帝元始中,大司马王莽奏:"本始元年丞相义等议(蔡义也),谥孝宣皇帝亲曰悼园,置邑三百家,至元康元年,丞相相等奏(魏相也),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悼园宜称尊号曰皇考,立庙,益故奉园民满千六百家,以为县。臣愚以为皇考庙本不当立,累世奉之,非是。又孝文太后南陵、孝昭太后雲陵园,虽前以礼不复修,陵名未正。谨与大司徒晏等百四十七人议,皆曰孝宣皇帝以兄孙继统为孝昭皇帝後,以数,故孝元世以孝景皇帝及皇考庙亲未尽,不毁。此两统贰父,违於礼制。案义奏亲谥曰悼,裁置奉邑,皆应经义。相奏悼园称皇考,立庙,益民为县,违离祖统,乖缪本义。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者,乃谓若虞舜、夏禹、殷汤、周文、汉之高祖受命而王者也。非谓继祖统为後者也。臣请皇高祖考庙奉明园毁勿修,罢南陵、雲陵为县。"奏可。

  光武帝建武三年,立亲庙雒阳。祀父南顿君以上至春陵节侯。

  十九年,五官中郎将张纯与太仆朱浮奏言:" 礼,为人後者则为之子,既事大宗(大宗,谓元帝),则降其私亲。今禘祫高庙,陈叙昭穆,而春陵四世君臣并列,以卑厕尊,不合礼意。昔高祖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孙後祖,不敢私亲,故为父立庙,独群臣侍祠。臣愚谓宜除今亲庙,以则二帝旧典,愿下有司博采其议。"诏下公卿。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窦融议:"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亲庙,宣、元皇帝尊为祖父,可亲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别为南顿君立皇考庙,其祭上至春陵节侯,群臣奉祠。以明尊尊之敬,亲亲之恩。"诏可。其南阳春陵岁时各且因故园庙祭祀。园庙去太守治所远者,在所令长行太守事侍祠。南顿君称皇考庙,钜鹿都尉称皇祖考庙,郁林太守称皇曾祖考庙,节侯称皇高祖考庙,在所郡县侍祠。

  致堂胡氏曰:西汉自"孝成而後,三世无嗣。王莽篡时,汉祚既绝,光武扫平祸乱,奋然崛起,虽祖高祖,而帝四亲,非与哀朝尊崇藩统同事,於义未有大不可者。然一闻纯等建议,断然从之,曾无留难,章陵四祠,蔑有异等,彼何所为而然邪?寡恩之谮,既不闻於当年,失礼之议,又不生於後代,以是较之,宣、哀过举益明,而礼所载为人後者为其父母降而不得祭,岂可违而不守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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