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九十五 宗庙考五(5)

2016-05-03  |  

  晋武帝既改创宗庙,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为景怀皇后。任茂议以为夏侯初嫔之时未有王业。帝不从(时已尊景王夫人羊氏为景后矣)。

  太康元年,灵寿公主修丽祔於太庙,周汉未有其准。魏明帝则别立平原主庙,晋文异魏也。

  惠帝世,愍怀太子、二子哀太孙臧、冲太孙尚并祔庙,元帝时,怀帝殇太子又祔庙,号为阴室四殇。

  怀帝初,又策武帝後宫杨氏曰武悼皇后,改葬峻阳陵侧,别祠弘训宫,不列於庙。

  成帝咸康时,作武悼后神主祔於庙,配享世祖。

  元帝太兴二年,有诏琅邪恭王宜称皇考。贺循议云:"礼典之义,子不敢以己爵加其父号。"帝又从之。

  元帝为琅邪王,妃虞氏永嘉时薨,帝为晋王,追尊为王后。有司奏请王后应别立庙。令曰:"今宗庙未成,不宜更兴作,使修饰陵上屋以为庙。"太兴三年,追谥皇后,祔於太庙。

  明帝生母豫章君荀氏,成帝时薨,赠豫章郡君,别立庙於京师。

  孝武太元十九年,诏追尊郑太后(简文帝母,元帝後宫),尚书令王珣奏下礼官详正。按太常臣允等议:"以《春秋》之义,母以子贵,故仲子、成风咸称夫人。《经》云考仲子之宫明不配食也,且汉文诏二太后并系子号,宜远准《春秋》考宫之义,近谟二汉不配之典。尊号既正,宜改筑新庙。显崇尊称,则罔极之情伸;别建寝庙,则严祢之道著;系子为称兼明贵之所由,一举而三义,以允固哲,王之高致。"可,如允议,追尊会稽太妃为简文皇太后。

  燕主慕容垂尊母兰氏为文昭皇后,欲迁文明段后,以兰后配享太祖。博士董谧、刘详议,以为尧母为帝喾妃,位第三,不以贵陵姜嫄,明圣之道以至公为先,文昭后宜别立庙。垂不从,卒迁段后,以兰后代之。又以景昭可足浑后倾覆社稷,追废之,尊烈祖昭仪段氏为景德皇后,配享烈祖。

  崔鸿曰:齐桓公命诸侯毋以妾为妻。夫之於妻,犹不可以妾代之,况子而易其母乎!《春秋》所称"母以子贵"者,君母既没,得以妾母为小君也。至於享祀宗庙,则成风终不得配庄公也。昔文姜得罪於桓公,《春秋》不之废。可足浑氏虽有罪於前朝,然小君之礼成矣。垂以私憾废之,又立兄妾之无子者,皆非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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