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4)
五、以社会交往为载体,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配合,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幼儿自我保护教育是家庭、幼儿园、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教师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的方法和自我保护教育的相关知识,让家长意识到自护教育的重要性,了解和掌握有关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如:父母带孩子外出游玩时,可告诉孩子行人要走人行横道线,要遵循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过马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要从斑马线上走等。
虽然幼儿园和家庭是幼儿的主要生活、学习场所,他们的许多活动都有老师和家长看管着,但是孩子也有离开幼儿园、家庭的时候,当他们一个人走在马路上,一个人在公园玩耍时,我们是否要考虑孩子的安全性及自我保护的能力:“在校门口有陌生人给你吃东西怎么办?”、“在马路上遇到很多车子怎么办?”、“过马路应当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每一个幼儿与社会都是紧密而相连的,在社会中才能真正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因此我经常鼓励幼儿与各类朋友交往,让孩子在交往中面对挫折和矛盾,学会解决矛盾,保护和控制自己。建议家长带幼儿参加各种有益有趣的社会活动和实践活动,让孩子接触自然,接触社会,获得丰富的感性经验,以便在遇到意外的伤害时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容不得有任何疏忽和闪失。经过长时间的安全教育,我们发现在活动中教师的提醒在逐渐减少,孩子之间的提醒在增加,幼儿学会了积极地防御。同时,我们也感到,培养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真正使幼儿形成自律,从而获得身心的和谐发展。只要我们时刻紧绷“安全第一”这根弦,孩子们都会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