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7)
"应发放资金",指根据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和发放标准计算出的资金总额。
"财政拨付资金",指财政部门已经拨付到委托发放机构帐户的奖励扶助资金。
"本次发放金额",指委托发放机构本次实际拨付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帐户的资金总额。
"资金节余",指财政拨付资金扣除本次发放金额后的余额。
最后填报人签字,填写填报时间、填报单位负责人签章。
十一、年度奖励扶助对象年审表
本表由村级组织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填报。
首先填写表头地址。
奖励扶助对象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项目的填写同《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应奖励金额",指奖励扶助对象上年度按当地规定应得到的奖励扶助资金。
"领取方式",本人领取的填"1",亲属代领的填"2",邻居代领的填"3",乡村干部代领的填"4",资金委托发放部门投送的填"5 "。
"未到帐金额",指资金发放单位未将资金打到账户上的金额,设置此项是为了防止发放单位出现差错。
"截留金额",指明确知道资金被发放单位或其他部门截留的金额。
"未确认原因",没有足额到帐的填"1";没有去查或不知道帐上资金是多少的填"2";不知如何领取的填"3";被县乡村截留的填"4";单位截留的填"5";其他的填"6"。
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2004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