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学作文的教育评价
1、小学作文教育评价是对小学作文教育活动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
有“现代教育评价之父”之称的泰勒认为:“评价过程本质上是确定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际达到教育目标的程度的过程。但教育目标本质上是指人的行为变化,因此,评价是一个确定行为发生实际变化的过程”。此后,小学作文教育评价是对小学作文活动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的观点得到了许多研究者的认可。
2、小学作文教育评价是对小学作文教育活动提供有效信息的过程。
小学的作文评价活动必然是一个提供有效信息的过程,然后根据有关的信息及时进行反馈。以斯塔菲尔比姆为首的美国全国评价研究委员会认为:评价是一种确定、获取及提供叙述性和判断性信息的过程。这些信息涉及研究对象的目标、设计、实施及结果的价值与优缺点,以便指导如何解决,如何符合绩效的要求,并增加对研究对象的了解。
3、小学作文教育评价是一种共同建构的过程。
老师和学生在共同的评价活动中,共同建构。所谓共同建构就是通过对各类与评价有利害关系的人的需求、关注点和问题的应答,并通过对话和协商,逐步达成共识的过程。
对于小学作文的教育评价同时存在着人的存在价值、交往价值、主客体价值三个层面。从实践来看,交往价值与主客体价值存在一种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关系。我们可以从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出发,把价值研究由原来的认识框架中提升到实践框架中研究,用实践的思维方式重新研究和认识评价。
我们可以把小学作文教育评价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规范性评价,二是超规范性评价。规范性评价是以主客体关系价值为基础的评价,是依据一定的标准,以价值判断为主要特征的评价。超规范性评价是以交往价值为基础的评价,是通过评价主体之间的交流实现对已有评价标准或规范的批判、理解、反思和建构。建立在主客体价值和交往价值基础上的小学作文教育评价可以通过对小学作文现象和活动价值的调查、分析、协商、判断,逐步达成有关共识,促进小学作文教育评价现象与活动不断调适、改进和发展的过程。
鉴于此,我们对小学作文教育的评价活动根据价值的纬度,做了一些实践和思索。
一、在小学作文评价活动中进行新的价值判断
判断评价对象的价值这一功能特性是在主客体价值关系的框架内完成。价值判断的前提是对客观事实的准确认识,在事实认识的基础上开展价值判断活动是主要内容。根据这个特性,开展教育评价需要一定的标准,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收集评价对象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从而发挥教育评价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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