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幼儿的快乐与发展(5)

2008-10-19  |  

  五是评价保障机制。围绕贯彻落实《纲要》,我们在全区推行幼儿园级类管理。区里制定下发了《示范园评选、年度考核和分级分类验收工作意见》。在级类验收过程中,我们把《纲要》落实的行动过程作为评价工作重点,建立多元主体的评价机制,追求促进每个幼儿的发展,促进教师的自我成长,促进幼儿园自主发展的评价功能。

  《纲要》中提出的终身教育、“以人为本”和面向世界的科学的幼儿教育的理念,给幼儿教育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发展的机遇,我区愿付出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将挑战变为机遇,将机遇变为现实,不断提高幼儿教育水平。 

  让科学的早期教育走进千家万户

  北京市海淀区教委 

  《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明确提出了本市倡导和支持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期教育。2001年以来,我们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导,扎实有效地推进了社区儿童的早期教育。2004年成为北京市贯彻《纲要》试点区之后,我们在指导幼儿园为社区的早期教育提供服务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社会需求、发展定位

  海淀区位于北京市西北角,占地430平方公里,有0-6岁儿童约45500人,0-3岁儿童约20695人。以贯彻落实《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为依据,以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契机,积极为社区每一个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早期教育的指导与服务,让科学的早期教育走进千家万户,成为海淀区学前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纲要》指路、确立目标

  依据《纲要》中提出的,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的要求,为落实海淀区教育大会提出了:让所有的孩子享受优质教育的目标,我们确立了推进早期教育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依靠政府、依托社区、以幼儿园为核心,多方面合作、多元化服务,共同为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让每一个儿童都拥有最佳人生开端。

  三、领导重视、机制保障

  海淀区教委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依托北京市教委的引领和北京市教科院早期教育研究所的指导,利用区政府重视、园所资源多的优势,推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区政府常务会先后讨论通过了《海淀区贯彻<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意见》,对开展早期教育的领导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区教委先后若干管理办法,并加强了同卫生部门、妇联、街道、社区等部门的横向联合,建立了服务和指导网络。并完善了表彰和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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