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音乐接受心理与音乐教学方法的改革(二)(4)

2010-09-07  |  

  (3)参与教学法。参与教学法已经被广大教师所接受,但在参与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扩大参与的深度和广度还值得进一步研究。现在的音乐教学,很多还是学生被动地参与,教师应把学生的被动参与变为主动参与、全面参与。主动参与就是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去探索问题。全面参与就是要给每一个学生都有参与的机会,如可以设计“欢度‘六一’儿童节” 的活动,有唱歌、跳舞、朗诵、写字、画画、表演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每一个学生的特长。参与形式要多样化,除了听、说、动、唱、奏、写、画外,还要开拓新的领域。不仅要有动的参与,也要有静的参与,但内心的参与还需要用外显的方式来表现,否则,不利于对学生参与结果的检查。

  (三)改技能性教学为审美性教学

  儿童音乐接受心理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审美力的发展,传统的音乐教学过分地注重专业技术教育,教学比较枯燥、单调。儿童的音乐学习不能像成年人那样,只重技能,应该创设一种轻松、愉快的音乐环境,从音乐审美入手,通过音乐的情感作用,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逐步从感性向理性发展。音乐教育的本质是审美教育,感受、体验是音乐审美教育的主要方法。技能性的学习方法,只能使儿童望而生畏,丧失学习音乐的兴趣。因此必须改技能性教学为审美性教学。

  1.音乐审美教育的特征。

  (1)音乐审美教育的心理特征。

  音乐审美的心理活动一般包括音响感知、情感体验、想象和理解四个阶段。音响感知是音乐审美的最初阶段,也是小学生音乐审美的重要阶段。因此,要重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体验,使他们获得音乐的感性认识。音乐审美是离不开想象的,但它必须建立在音乐情感的基础上,最后达到对音乐的理解。在音乐审美的过程中,这四个阶段不是分割的,而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呈螺旋式的发展并不断深化。因此在音乐教学中,要通过多种方法,全方位地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

  (2)音乐审美过程中音乐思维的特征。

  艺术的审美是通过艺术的思维来完成的,同样,音乐的审美是通过音乐思维来完成的。音乐思维是以乐音的运动形式进行的形象思维。它以独特的听觉思维方式,运用旋律、节奏、音色、和声等基本要素来表达作者对美的本质的领悟和情感体验。音乐思维具有时间性、概括性和情感性的特点,在音乐审美的全过程(创作、表演、欣赏)中自始至终贯穿着音乐思维的活动。因此,培养学生良好的音乐思维能力是培养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

  (1)音乐审美教育中的情感特征。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它不需要任何媒介就能直接作用于人的心灵,产生情感体验。可以这样说,音乐教育就是审美情感的教育,这是音乐的本质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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