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儿童发展水平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5)

2006-11-04 解放日报 作者:张勇 |  

  2、加强儿童法律教育和罪错矫治工作,未成年人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

  3、市、区(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优先提供儿童法律援助,处理率为100%。

  4、将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自然状态。

  策略措施:

  3.1鼓励社会团体、民间机构积极组织儿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中小学生提高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3.2尊重儿童及儿童组织的主体地位。支持市、区(县)红领巾理事会及学校大队委、学生会在学校、社会事务和管理中发挥参与作用,确保儿童对影响到其本人的各类事项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加大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力度。

  3.3尊重保障儿童的自主权和娱乐权。重视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减轻儿童的学习负担,保证儿童享有自主支配休闲时间的权利,定期对儿童各项权利维护状况进行监控和报告。

  3.4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快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格局的建设。依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及时受理和处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工作机制;发挥社团组织的力量,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早期预防和科学矫治;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制度,开设法律知识课程。

  3.5监督和保障《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公检法司机构人员儿童权益办案技能培训;对未成年人犯罪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给予有别于成年人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加强对虐待儿童和家庭暴力现象的遏制和社区干预;探索在少年法庭的基础上筹建少年法院。

  3.6加强儿童网络安全保护。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有效预防、控制儿童网络成瘾、网络不良信息毒害以及网络犯罪;建立网络内容审查制度,实施网络内容分级保护;规范网络接入商、网络内容供应商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责任与义务。

  3.7发挥新闻媒体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作用。媒体要加大对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帮助市民了解和利用法律资源保护儿童的权益;扩大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儿童。

  3.8保障男女儿童平等出生的机会。严格控制非医学需要利用技术手段为孕妇做胎儿性别鉴定;加强对技术鉴定人员的监管;在农村广泛开展关爱女童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氛围

  主要目标:

  ——提高公众对儿童安全的认识,培养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创设安全的儿童生活环境。

  ——满足儿童文化需求,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完善儿童福利与公益事业,整合社会资源帮助处境不利儿童,努力实现全体儿童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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